记者从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获悉,继去年年底的《输配电成本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之后,《输配电成本监管暂行办法》已于4日发布实施,电监会人士对记者表示正式的监管办法仍在研究制订当中。
电监会称,《办法》的实施将加强输配电成本监管,规范输配电成本和输配电价形成。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输配电成本是输配电价的形成依据,输配电价对最终电价的形成有重要意义。”
根据《办法》内容,电监会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电网企业的输配电成本进行监管:输配电成本核算行为、输配电成本支出情况、输配电成本发生的重大变化和事项、输配电成本的内部交易和关联交易。
记者注意到,对比现行的《输配电成本核算办法》,该监管办法在“输配电成本”的二级科目基础上制订了更为明确的“三级科目”。《办法》内容显示:“电网企业各项输配电成本费用支出合规性的情况,包括材料费、职工薪酬、折旧费、修理费、其他费用以及输电费和委托运营维护费等。”这表明输配电成本的各项形成费用将更加有据可依。
另外,电网企业发生的各类投资、筹资、兼并重组和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对输配电成本产生重大变化也将在监管《办法》的“重大变化和事项”之列。
而在具体的监管措施上,以上监管内容都将由电网企业形成专项报告送交电监会;电力监管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约谈方式或者要求电网企业另行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提供专项复核报告,也可以组织专项检查。
电监会还表示,电力监管机构根据情况制订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信息披露办法。电力监管机构应当根据输配电成本实际情况,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调整输配电价格的建议。这表明今后过高的输配电成本将受到控制,输配电价将更加合理公开。相关资料显示,两大电网公司的输配电成本一直呈递增态势,2009年,中国主要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为3479.5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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