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美国银行业对《巴塞尔协议Ⅲ》不无抵触,但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预计仍将响应全球监管方案,提高对本国金融巨头的资本要求。昨日,《华尔街日报》引述知情人士的话表示,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将响应《巴塞尔协议Ⅲ》的监管框架,并把它作为监管规定的一部分纳入可能在圣诞节前公布的一揽子监管提议草案中。
就在几个月前,摩根大通CEO杰米·戴蒙还对巴Ⅲ公开批评,认为这一全球银行监管规定是“公然反美的”,美国金融业应该考虑从巴塞尔协议的成员国中退出。戴蒙认为,要求银行有更多的资本缓冲是合理的,但对全球大型银行施加更严厉的资本要求则有些过分,因为这意味着这些银行相比它们的同行可用资金将会减少,并进而降低其利润。
“美国不应再遵循《巴塞尔协议》,我们的监管者应该明确表示如果不符合美国的利益,我们就不会做它。”戴蒙在接受英国《金融时报》采访时称。
根据新的巴塞尔规则,所有银行需将一级核心资本充足率维持在7%,系统重要性银行还必须持有1%到2.5%的额外缓冲资本,作为美国目前资产规模最大的银行,摩根大通当然在列。
除此,引起美国银行业不满的还有,《巴塞尔协议Ⅲ》允许欧洲银行将一种抵押支持债券视为安全资本,但该债券实际风险可能比估计的要大。美国银行业者就此认为,以美国政府持有或支持的抵押品为基础的抵押品支持债券也应该得到同样的待遇。
眼下,美联储接受《巴塞尔协议Ⅲ》的决定意味着美国大型银行将遭遇一次重大挫败。
为了在2019年前提高全球大型银行稳健性,巴塞尔委员会定于2013年起为《巴塞尔协议Ⅲ》框架铺路,这被称为“巴塞尔2.5方针”。“巴塞尔2.5”与此前巴塞尔协议Ⅱ的最大区别在于对银行交易性资产的风险判断上,包括银行持有的外汇头寸和大宗商品头寸在经济环境恶化时的风险计算等。
然而,“巴塞尔2.5”的规则与美国监管机构此前推行的银行业监管框架《多德-弗兰克法案》却存在冲突,前者在计算各种曝险资产的风险权重时严重依赖信贷评级,而后者则去除了信贷评级参考的内容。因此,美国监管机构首先必须就评级的替代项达成一致。
目前多个国家已经完成了“巴塞尔2.5”行业规则的本地化,美国仍是个例外。此前,外界预计美国银行业很有可能延迟执行“巴塞尔2.5”准则。延迟执行可能对欧洲银行业不利,因为执行时间上的差异以及不同辖区资本标准的不一致可能导致监管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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