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从今年4月1日起,国内将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装备和产品目录、进口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目录、进口不予免税的设备和产品目录等予以调整。
在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目录的调整中,新增了28项重大技术装备,海工装备、太阳能应用、LED设备等三大新兴产业成为了受益最为明显的板块。
免税政策弹性调整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明确今年最新修订的《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和《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清单》将于2012年4月1日起执行,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新目录中所列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而进口的清单中相关零部件和原材料商品,将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四部门还重新修订了《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对今年4月1日以后批准的按照或比照《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项目和企业,进口新目录中所列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上述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将一律照章征收进口关税。
对于目录的调整,专家表示,这主要是基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需要。近些年,国内装备制造业实现了快速发展,除了需求增长的带动作用外,重大技术装备税收政策也在降低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进口成本方面提供了支持。不过,随着国内重大装备技术能力的提高,引进先进设备和装备国产化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本次目录调整有着两方面的积极意义。一是对重大技术装备整机免税政策逐步调整为对进口关键零部件实行免税,有利于实现重大技术装备的进口替代;二是将一些亟待发展却又缺少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的新兴产业纳入重大技术装备税收政策的目录,有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实现新能源、高端装备等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
新兴产业受益明显
进口税收政策目录的调整情况显示,共有28类重大技术装备成为新增的品种。其中,千万吨炼油设备、天然气管道运输设备、大型船舶装备等已经在2011年7月《关于调整三代核电机组等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中得到了体现。对于真正新增的品种,主要集中在了三个方面:海工装备、太阳能应用和LED设备。
海洋工程设备有4类装备将享受进口免税的待遇,分别为:海上浮式生产储卸油装置、深海铺管船(平台)、大型浮式起重船、海上及潮间带风机安装船。面向国内外海洋资源开发的需求,我国未来将加大发展海洋工程装备的力度,海上风能发电、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海底金属矿产等都是重点发展的方向。
在3月12日工信部发布的《船舶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推进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发展被列为了优化产业布局的重点,技术创新和发展的重点主要围绕深水油气田的装备需求,实施深水钻井船、深水超大型浮式生产储卸装置、深水半潜式生产平台、海上风车安装船、浮式液化天然气生产储卸装置等。
半导体发光二极管(LED)生产设备新增3类装备,分别为:金属有机化学气相沉积设备、等离子体刻蚀机台、氧化铟锡(ITO)溅射台。LED是技术引导型产业,特别是技术与资本密集型的芯片制造业,需要高端的工艺设备提供支撑。但与半导体投资热潮下的“瓶颈”类似,设备研发与产业膨胀仍然存在着速度匹配的问题,尤其是在高端设备领域,大部分设备仍然需要依赖进口。以等离子体刻蚀机台为例,更大产能、更高性能的刻蚀机成为LED主流企业的需求目标,更长的维护周期和便捷的人机交互操作界面也是面向大生产线设备必备的条件。
太阳能电池生产设备新增5类装备,分别为:等离子加强型化学气相沉积设备、低压化学气相沉积设备、物理气相沉积设备、硅片多线切割机、全自动印刷机。目前,我国光热发电产业发展仍处于初期阶段,与美国西班牙等国家相比,关键技术没有自主化,核心设备没有国产化。
虽然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国内太阳能光伏产业出现了严重的发展问题,不过,未来世界发展可再生能源是大势所趋,太阳能是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方向。通过出台税收政策、引导金融支持,有助于促使太阳能产业加速发展,进而带动光伏产业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