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称《规划》)。
《规划》突出了以下重点:一是指明了煤炭工业发展方向。《规划》系统总结了“十一五”发展成就,深刻剖析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准确把握国内外煤炭工业发展形势,提出了煤炭工业科学发展的重点任务。二是强调了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继续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发展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整顿关闭小煤矿,淘汰落后产能,依托科技进步,切实转变煤炭发展方式。三是明确了保障能源稳定供给为基本任务。稳步推进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建设大煤矿,合理安排煤矿生产建设规模,防止煤炭供需失衡,实现煤炭的长期稳定供应。四是突出了以人为本。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着力改善煤矿生产环境,注重尘肺病防治,提高职工收入水平,改善矿区民生,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贯彻好、落实好。五是强调了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综合考虑生态环境承载力和水资源条件,做好煤炭开发布局,开发中更加注重资源高效清洁利用,更加注重保护环境。
《规划》确定了煤炭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布局、集约开发、安全生产、高效利用、保护环境的发展方针,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科技进步为支撑,建设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大型现代化煤矿,保障煤炭稳定供应;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提高矿区环境质量,提高矿工生活水平,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
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规划》提出了“六个坚持”的基本原则:坚持煤炭工业发展与产业布局调整、体制机制创新相结合,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坚持生产建设与控总量、调结构相结合,保障煤炭供应安全;坚持发展先进生产力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相结合,促进煤炭产业升级;坚持开发转化与水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协调,推进高效清洁利用;坚持企业发展、接替产业发展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建设和谐矿区;坚持国内发展与国际合作相衔接,实现互利共赢。
根据《规划》,到2015年,我国煤炭生产能力41亿吨,煤炭产量控制在39亿吨左右,原煤入选率65%以上;形成10个亿吨级、10个5000万吨级大型煤炭企业,煤炭产量占全国的60%以上;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75%以上,千万吨级矿井(露天)达到60处,生产能力8亿吨;低热值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7600万千瓦,煤矸石综合利用率75%;矿井水利用率75%,土地复垦率超过60%;节约能源9500万吨标准煤。
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原煤产量35.2亿吨,同比增加2.8亿吨,增量为历史最高水平;煤炭净进口1.68亿吨,同比增长15%,实现了全年煤炭供需基本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