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依据规划,到2015年我国煤炭生产能力将达到41亿吨,煤炭产量将被控制在39亿吨左右,大型煤炭企业产量将占全国的60%以上,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75%以上。
大力推进企业兼并重组
根据规划,“十二五”时期,我国年产能30万吨及以上中小型煤矿产量控制在9亿吨/年,占总能力的22%;年产能30万吨以下小煤矿控制在6亿吨/年以内,占总能力的15%。煤炭产量控制在39亿吨左右。
在安全生产方面,“十二五”时期,中国将努力使煤矿事故死亡人数、重特大事故起数比2010年分别下降12.5%和15%以上,百万吨死亡率下降28%以上。
规划指出,“十二五”时期,中国煤炭开发总体布局是控制东部、稳定中部、发展西部。东部(含东北)开采历史长,可供建设新井的资源少,控制开发强度,维持现有供应能力。中部资源相对丰富,开发强度偏大,放缓开发增速,保障稳定供应。
根据规划,中国将在“十二五”时期大力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
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大型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有序开发利用煤炭资源,有效保护矿区生态环境。通过兼并重组,中国煤矿企业数量控制在4000家以内,平均规模提高到100万吨/年以上。
适当增加煤炭产量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吴吟在规划发布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保障煤炭的稳定供应,是煤炭工业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任务,必须保障调结构、科学发展所需要的基本需求,因此,《规划》安排“十二五”期间要适当增加煤炭的产量。
据了解,2015年的39亿吨煤炭产量,主要包括增加发电用煤。到2015年,我国要形成10个亿吨级、10个5000万吨级大型煤炭企业,煤炭产量占全国的60%以上。通过兼并重组,煤矿企业数量将被控制在4000家以内,平均规模100万吨年以上。
依据《规划》制定的建设布局,“十二五”时期我国将新开工煤矿建设规模7.4亿吨年,其中东部(含东北)地区建设接续煤矿,新开工规模为0.25亿吨年,占全国的3.3%;中部地区适度放缓建设,新开工规模1.85亿吨年,占全国的25%;西部地区重点开发建设,新开工规模5.3亿吨年,将占全国的71.7%。“十二五”期间,内蒙古、陕西、山西、甘肃、宁夏、新疆将被作为重点建设省(区),新开工规模达到6.5亿吨年,占全国的87%。
依据《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境外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深入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和技术服务,进一步拓展煤炭国际贸易。
为支持企业“走出去”,《规划》提出,研究设立境外投资专项资金,对国家鼓励的境外煤炭重点投资项目给予支持;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出口信贷、项目融资等多种方式,改进和完善对企业境外煤炭项目金融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