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中国对外投资额去年升至发展中国家首位、全球第五位,但相关政策立法工作仍然严重滞后——迄今为止还没有一部针对中国对外投资的法律法规。发改委外资司司长孔令龙18日在第六届中国企业跨国投资研讨会上如上表述。他还透露,发改委正牵头制定“境外投资管理条例”,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立法缺失的状况将随着我国首部境外投资法规的出台而有效改善。
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副司长王胜文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商务部正在配合进行该“条例”的制定,目前还需与多部门协调沟通。中国贸促会会长万季飞在研讨会上表示,中国企业“走出去”正迎来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多部门将继续出台政策措施,改善企业对外投资环境。
保障 “境外投资管理条例”有望出台
在全球经济期待复苏之时,中国企业海外活动愈加活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会长万季飞18日在研讨会上表示,截至2011年年底,中国投资者共在全球178个国家和地区设立对外直接投资企业1.8万家,累计实现非金融类对外投资3220亿美元,比五年前翻了两倍,居全球第17位。专家表示,在此背景下,建立国家层面的法律,规范和鼓励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已成为业界共同的期盼。
据悉,虽然相关部门先后出台过一系列规定,如商务部颁布实施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管理规定》等,在为企业营造良好对外投资环境和便利化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但是与我国企业“走出去”发展趋势和紧迫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效力层级不高,且现有部门规章在监管上较重,在保护和促进方面不够。
业内人士此前分析,一个很有可能的路径是,先制订国家层面的促进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条例,然后再过渡到立法层面,对现有部门规章进行清理整合,对境外投资的定义、审批程序、人员出入境、资金融通、劳动力来源、利润分配及利润再投资、税收政策等作明确规定,经过几年的实践后,再启动海外投资促进法的立法程序。
发改委外资司司长孔令龙18日在研讨会上的发言无疑标志着这一立法进程的实质性进展。他说,发改委要根据境外投资形势发展的需要,积极地研究促进制定“境外投资管理条例”,修订《境外投资项目暂行管理办法》,为规范和促进境外投资提供法律法规的保障;同时,还要不断改革完善境外投资管理制度,下一步还要继续探索简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核准手续的解决办法。
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副司长王胜文在发言中对“境外投资管理条例”的制定进一步做了印证。他说,下一阶段,商务部将会同有关管理部门深入推进“走出去”管理体制改革和法制建设,研究制定“境外投资管理条例”,出台“对外劳务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并推动在金融、外汇、保险、财税、人员出入境等方面的政策便利化,商务部还将在对外合作“十二五”规划纲要中细化“走出去”的重点国别和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企业有重点有步骤的开展对外投资合作。
现实 “走出去”内生动力增强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在国家即将对境外投资立法的背景下,一直以来各部委纷纷出台各种积极政策推动企业对外投资,中国企业“走出去”内生动力正不断增强。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当前从国内因素来看,受原材料、劳动力价格等生产要素成本上升的影响,企业的利润空间受到挤压,“走出去”内生动力逐步增强。而从国际因素来看,当前世界经济整体上仍面临诸多挑战,主要发达国家对外投资意愿不强,相比之下,他们对吸引中国企业投资有较强的愿望。“综合国际和国内两方面因素来分析,今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有可能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他说。
商务部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09个国家和地区的1096家境外企业进行了直接投资,累计实现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65.5亿美元,同比增长94.5%。其中通过并购方式实现的直接投资62亿美元,占我国同期投资总额的37.5%。截至3月底,我国累计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3385亿美元。沈丹阳分析说,一季度全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将近翻了一番,直接的原因是一些大项目合作成果在一季度集中体现,比如金川集团收购南非的美物瑞斯矿业全部股权,三一重工收购德国机械巨头普次迈斯特公司,都取得了成功,金额都比较大。
事实上,近年来中国企业海外投资一直保持着迅猛的增速,在这轮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热潮中,扩大发展空间已经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主要动因。中国贸促会18日发布的《中国企业海外投资与经营情况调查报告》显示,在市场环境类因素中,对企业在国内发展限制作用居于前三位的分别是:国内成本上涨幅度大、国内市场竞争的程度高和国内人才获取难度大。实际调查数据表明,在我国“走出去”的企业中寻求市场机会动机的重要性高于获取海外资源动机,同时也证明了企业海外投资主要目的是开拓市场,而非争夺资源。
清科研究中心分析师陈丛威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从并购市场来看,一季度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同比增速高达77.9%,并购热力持续升高。这主要是因为经济低迷导致欧美发达国家很多优质项目存在价值低估,但是欧美市场本身复苏乏力,存在缺乏流动性和融资成本高等问题,这为中国企业出海“抄底”提供了绝佳的契机。另一方面,在相对稳定的经济环境下,经过多年发展,相当一部分国内企业已经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同时意识到自身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不足,具有迫切的技术升级和市场扩张等需要。
中国产业海外发展和规划协会副秘书长和振伟表示,中国企业最初“走出去”是要立足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希望获取资源和技术等,现在企业“走出去”目的有所改变,有很多企业是为了拓展发展空间,在国际市场上做强做大,最终成为国际化的一流企业。
防范 “走出去”四类风险加剧
尽管法律环境即将进一步改善,但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过程中仍然需要冷静的头脑。《经济参考报》记者发现,2012年1至2月,商务部驻亚洲、欧洲、西亚、非洲的机构就发布了相关预警提示信息近20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各类境外风险呈现上升趋势,对我国对外投资合作将造成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副司长王胜文在研讨会上说。
他总结了四种中国企业境外投资过程中应当注重规避的风险类型。
其一是安全风险。据介绍,我国对外投资合作业务相对集中在高危市场,对外投资存量前20位的国家和地区中对高危或高风险国家的投资额占到五分之一,对外承包工程累计合同额超过十亿美元的89个国家和地区中,属于全球建筑业市场风险最高的20个国家就有18个,同时,属于我国外交部公布的26个高风险国家的也多达18个。在对外劳务合作方面,超过5000人的24个国家和地区中有五分之一的劳务人员生活和工作在高危或高风险国家。据初步统计,近两年共发生涉及境外中资企业和人员的安全突发事件198起,共造成139人死亡,135人受伤。
其二是政治风险。据悉,部分国家以国家安全为由,通过政治手段阻挠我企业正当的投资经营活动。一些国际舆论和媒体失实报道,经常使经贸问题政治化。一些当地的势力以保护就业和民族产业为名,也对我企业投资合作加以非难和歧视。
其三是投资风险。在欧债危机持续发酵、债务危机不断蔓延的形势下,王胜文认为,欧美经济增长短期内难以快速恢复,有效需求不足,导致企业开拓市场难度加大,利润增长空间受限,包括大宗商品在内的全球资产价格上涨,可能抑制全球生产和贸易扩张,提高我企业海外投资的成本。一些发达国家和资源富集国强化对外国企业并购本国资源关键技术的审查,部分发展中国家政策稳定性也有待提高。
最后是中外融合风险。王文胜告诫说,由于语言、风俗习惯、价值观、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明显差异,中国企业在与当地社会在文化融合方面将面临不同程度的碰撞,同时,中国企业大规模走出去,打破了当地利益集团的原有格局,挤占了他们的市场,由此也可能引发一系列的利益冲突。
对此,万季飞建议,中国企业境外投资过程中要充分与国外合作伙伴建立长期互惠互利的关系,着力于提高自身海外公司的治理能力,加强风险意识,对清洁能源等新兴产业提前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