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发出《进一步加快推进锰锌冶炼企业整合意见的通知》。通知提出,在等量置换的前提下,通过兼并、联合、参股等多种形式,湘西自治州电解锰企业将在2012年底整合成9户。 9户电解锰企业分布如下:吉首地区1户,花垣县2户,泸溪县2户,保靖县2户,古丈县1户,凤凰县1户。为帮助目标实现,政府将严格控制锰行业准入、加速淘汰锰落后产能、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大税收奖励力度、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用好土地管理政策等。 其中,严格锰行业准入,对新上项目严格把关,未经依法审批的,相关部门不得办理有关登记、供地、供电等手续;凡参与整合的锰企,按相关标准淘汰原生产线后,可申报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要求花垣、凤凰、古丈、保靖等4个县优化资源配置,坚持把资源优先配置给整合企业,加大外矿引进力度,大力扶持氧化锰矿还原基地建设,对参与锰锌整合企业优先配置外矿资源。 同时,将下浮电价的优惠政策向锰整合企业倾斜,对不参与整合的企业,一律不给予下浮电价优惠政策。金融机构对锰整合企业要优先安排贷款规模,并根据整合企业的产品特点,积极推进产业链融资。降低锰整合企业担保门槛,对有诚信、有订单、有成长性的锰整合企业,可以拓展企业抵押担保的资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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