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这是调和“市场煤”与“计划电”之间的矛盾而采取的权宜之举,最终可能走入另一个新矛盾之中
煤价一再探底,煤电联营趁势出击。
西山煤电近日收购了两家发电公司的股权。山西省人民政府也于日前出台相关文件,未来欲通过资本金注入、股权交换等方式,实现煤炭与火电企业互相参股、控股或通过资产重组新成立煤电联营企业。
煤炭行业结束黄金十年的声音不绝于耳,煤企因为煤价不断上涨获得暴利时代也宣告结束,进入行业调整时期,而电企日子依旧不好过,两者惺惺相惜开始共谋出路,煤电联营再次拉开整合大幕。
但是,煤电联营是否能解决煤电长久以来的矛盾呢?
推行煤电联营最佳时机?
7月25日,西山煤电发布公告称,拟竞购山西兴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1.85%股权和武乡和信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
而实际上,从去年开始,就有煤企收购电企开始探索煤电联营。2011年10月,同煤集团将旗下4家电厂和2家煤矿注入上市公司,再加上山西省政府无偿划拨的原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最终持有漳泽电力47.36%股份,从原股东中电投集团手中接掌ST漳电。
此外,目前,山西省内另外两家煤炭企业并购火电企业也一直在进行中,分别为ST天成的控股公司山西煤销集团与通宝能源的控股公司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战略重组。
而值得注意的是,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了关于印发山西省促进煤炭电力企业协调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由省政府引导,省内火电和煤炭企业将为先行先试企业,并通过资本金注入、股权交换等方式,实现煤炭与火电企业互相参股、控股或通过资产重组新成立煤电联营企业。
按照规划,到2015年,山西省调火电企业将全部实现电煤长期协作合同管理,部分火电企业和煤炭企业将完成以股权为纽带的战略联营。
实际上,探索煤电联营的企业并不是仅仅局限在山西省内。
去年,中国神华以现金16.51亿元增资扩股方式控股四川巴蜀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也被认为是煤炭企业向下游发电环节延伸产业链的重要一步。
华融证券研究报告认为,煤电联营意味着煤企和电企在产业链内部重新进行利益分配,使二者都能够获得一定收益。这一进程早在数年前已经开始,电力企业集团纷纷将触角伸向煤矿,如五大电力集团对新疆煤矿的染指以及参与山西煤炭资源整合等,而煤炭企业也在积极的推进上下游一体化进程,如中国神华的煤电路港运一体化等。
而随着煤价的不断降低,无疑是推行煤电联营的最好时机。
“如果煤炭企业还是像以前一样暴利,推行煤电联营,煤企不一定乐意。现在煤价下跌,正好是一个整合的机会。”煤炭行业资深专家李廷告诉《证券日报》记者。
他认为,从长远来看,互相关联的行业通过资本方式或者其他途径联系在一起,有利于行业更好的发展。
煤电联营或导致新矛盾?
由于一直以来煤价高企,火电企业亏损严重。
电监会发布的《2011年电力监管年度报告》显示,由于近年来煤炭价格攀升,加之财务成本增多,导致发电经营困难,五大发电集团平均负债率已连续多年超过80%,有的电厂甚至超过100%,企业“去火电化”情绪严重。
“市场煤”与“计划电”的体制是产生煤电矛盾的焦点,由此造成煤炭企业赚钱、火电企业亏损的现实。
但实际上,煤电联营这一方式是否能解决煤电之间的矛盾一直以来都存在很大的争议。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宋智晨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从根本上来说,火电业务亏损是由不合理的电力体制造成的,在电力体制改革难以推进的情况下煤电一体化等举措无法在短期内解决火电企业当前面临的困境。”
而值得注意的是,有很多市场人士还担心,由于煤炭价格由市场决定,如果电企收购了煤企,一旦煤炭价格上涨,电企有可能依靠卖煤而不发电来盈利。
卓创资讯煤炭行业研究员刘冬娜告诉《证券日报》记者,煤电联营是解决煤电矛盾的“缓兵之计”。煤电矛盾从表面上看是煤炭与电力的价格冲突,其实本质上涉及到煤企、电企、运输和政府等多方面的系统性问题,寄望于通过外部成本的内部化来减少火电企业的整体亏损,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推行煤电联营,需要政府对价格和收益率等多方面进行限制,防止形成垄断。”她还认为,特别需要制定法律、法规,禁止煤企串谋,保证煤电一体化正确的方向性。
此外,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也曾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要真正实现“煤电联营”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至少需要20年,而要靠这个政策来解决眼下的煤电矛盾,很难见效,这实际上是回避矛盾的一种做法。也是政府无力解决“市场煤”与“计划电”之间的矛盾而采取的权宜之举,此方案有违市场规律,最终可能不仅不能解决矛盾,反而走入另一个新矛盾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