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 2002 年,国家发改委就提出了“厂网分离、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的电力体制改革方向,现在已经过去了 10 年时间,电力行业厂网分离、主辅分离改革已经基本完成,竞价上网即将启动,原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最后一步输配分离是否要继续进行,各方专家争论激烈、意见不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人民生活对电力的依赖越来越紧密,对电力供应的安全可靠性要求也越来越高,电力的可靠供应、电网的安全运行不仅关系到社会秩序的稳定,关系到企业的正常生产,甚至也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对电能的需求越来越大;为了可持续发展,需要我们不断的开发新能源,而我国的能源分布十分不均衡,地处边远地区的风电、水电、光电等非化石电源开发和分布式电源发展已日趋紧迫。边远地区的巨量的电力消纳需要远途输送,电力远途输送需要坚强的特高压电网支撑;为此,电网企业的智能化电网建设已经进入快车道,各级电网的联系日益紧密,调度、经营管理更加灵活、高效。
当年提出输配分离改革的目的,是打破电网企业在电厂并网环节独家买电、在供电服务环节独家卖电的格局,打破电网企业拥有的与发电企业和用电方不对等的优势地位,厘清输电配电成本,形成多方卖电、多方买电的多对多的电力市场格局,促进市场竞争。然而,即使在输配分开之后,在同一区域也不可能设立多家配电企业,有限的供电线路走廊不能让多家配电企业各自架设自己的供电电路,也会导致大量的重复投资;在一家配电企业的供电区域内依然存在一对多的电力销售垄断。如要形成多对多的市场主体,还需要进一步实行配售分开改革;可见,输配分开并不能彻底解决电力销售的垄断问题。
如果在实现输配分开之后,再推行配售分开改革,电力经营单位和管理人员将会急剧增多,在整体上会大幅增加管理成本,降低运营效率,进一步加大电力监管的难度,也达不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促进发展的目的;现行交叉补贴的电价政策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解决,数量巨大的居民、农业用电户不可能对电力卖方进行比较选择,在这部分供电微利甚至亏损的用户群,电力的卖方主体离开了国家政策的扶持和补助,就更没有了投资、建设和经营的积极性。因此,输配分开甚至是配售分开对于普通的小用电户来说,没有意义。
在当前输配电网日益庞大,电力供需日益紧密的现状下,十年前根据当时的社会状况制定的输配分开的电力体制改革是否还需要继续推进,值得商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