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道琼斯通讯社得到的一份文件显示,欧盟理事会(Council of European Union)提议设立一套统一的存款保险和清算机制,包括统一存款保护及清算机构、支持其运行的基金,进而对欧洲范围内的银行存款提供共同保险,并对破产银行的清算过程提供融资服务。欧盟经济和金融委员会还在文件中建议,欧洲央行应最终负责监管欧元区所有银行,而非仅仅监管大型银行。
9月8日,道琼斯通讯社得到的一份文件显示,欧盟理事会(Council of European Union)提议设立一套统一的存款保险和清算机制,包括统一存款保护及清算机构、支持其运行的基金,进而对欧洲范围内的银行存款提供共同保险,并对破产银行的清算过程提供融资服务。
该份文件由欧盟理事会旗下欧盟经济和金融委员会(Economic and Financial Committee)发布,其内容是建议建立一家权威的欧洲统一存款保护与清算机构、一只资金充沛的存款保险及清算基金,让这家存款保险与清算机构获得足够的财力支撑,以便让该机构在必要时有资金来保护储户存款、清算问题银行。
“如果该消息得到确认的话,的确是个利好,有助于恢复欧洲金融市场的稳定。”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肖立晟表示。
欧盟经济和金融委员会还在文件中建议,欧洲央行应最终负责监管欧元区所有银行,而非仅仅监管大型银行。“一个实行双重标准的监管体系可能会引发银行业失稳及竞争扭曲,借贷双方均可能会试图从一个监管环境向另外一个环境转移,利用监管不对称为自身获取利益。”
但肖立晟认为,在这个问题上,德国和欧盟仍然存在分歧,“德国有众多小型的储蓄银行,这些银行因为与企业之间的放贷关系并非完全透明,所以它们并不希望被纳入到欧洲央行的监管体系。”
一个不可忽略的事实是,“西班牙、意大利和法国等国的银行出问题最先都是从中小银行开始,所以对这个部分的监管又是欧洲统一银行监管不应该放弃的领域。”肖立晟强调。
另外对于共同保险资金来源的问题,肖立晟认为可能会采取比较通行的保费制度,即由各个银行上缴一定的保费,再由欧洲央行贡献一部分资金,然后统一成立一只专门用于存款保险和破产银行清算的基金。
该文件敦促从明年1月1日起尽快实施新的规定。根据欧盟委员会的一份提案,从明年初开始,欧洲将对所有直接接受欧元区救助的银行实施集中监管原则,监管方将由具有实际执行力的欧洲央行牵头;而到明年7月1日前,监管范围将扩大至欧元区所有大型、系统重要性银行,并在2014年1月1日前扩大至欧元区所有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