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繁荣的年份适当多征税,经济不景气的年份尽量少征税,这是现代国家税收政策的一般规律。目前,中国经济增长遇到困难,除了垄断型企业和少数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外,众多企业生存状态不佳,在这种情况下,给企业尤其是中小微型企业减免税收,就显得很有必要。
驱散寒意的办法有多种,比如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公共事业向民间资本开放等,但这些措施固然有用,都终究不能取代直接给企业减免税负。打一个比方,对一个体力不济的挑山工而言,与其让他吃补药,还不如减轻他肩头的重担,后者更有利于挑山工健康持久地劳动。
应该承认,政府在结构性减税方面做了一些努力,目前正在试点并扩围的 “营改增”就是一例,企业的税负因此有所减轻。但对照企业所面临的经营困境看,这些减税的措施还不够给力。通胀增速虽下降,但依然是正增长,用工、用电、用地成本高企,国内外市场竞争激烈,经济转型需要缓冲期……企业所承担的这些沉重的压力,的确需要通过较大力度的税负减免来纾缓。
为企业减免税负所产生的积极作用至少有这几个方面:其一,有利于企业休养生息,降低经营成本,度过时艰。其二,有利于缓解企业裁员压力,从而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就业是提振消费的根本动力,而维系这一动力必须以广大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为前提。其三,对比选择性地出口退税以及财政补贴,集体减税政策更加公平透明,既尊重市场机制,又遏制了权力寻租,还能避免给予外国政府对中国出口商品以“双反”制裁的口实。
遗憾的是,过惯了财政丰盈好日子的各级政府依然有维持税收高增长的冲动。对于结构性减税,决策层依然心存顾虑,推行得不够果断,也不够坚决。而且,对于结构性减税的最终目的到底是优化税收结构还是给企业和居民减负,目前还没有一个权威的说法。这种政策上的暧昧,不仅使得结构性减税政策的正能量大打折扣,也导致它在一些地方的执行中异化成结构性加税。
据媒体报道,今年下半年以来,由于担心在经济下行过程中完不成征税任务,全国有十几个省市大搞“突击征税”运动,把名义上减税、实质上加税的手段运用得登峰造极,蹲点征税、提前征税、任务到人、立军令状……如此等等,让征税人员疲于奔命,也让企业苦不堪言。一边是多位高层领导在公开场合强调不要征收“过头税”,一边是下级税收部门“突击征税”给企业施压,如此怪象,的确令人感叹。
在税收问题上多做减法,少做加法。这一点,在中国当下尤其有必要,即便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它也不会过时。仔细想想,涵养税源的辩证法、科学发展的执政观以及有限政府的理念,莫不尽在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