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3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副主席史玉波做客中央台直播间(中广网记者陈江南摄)
中广网北京11月13日消息 13日13时,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副主席史玉波先生做客中央台,介绍国家电监会依照法律、法规统一履行全国电力监管职责的相关情况,同时和媒体主编、业界专家现场探讨限电弃风、民间资本进入电力行业、电力体制改革等方面的问题。
电价里究竟包括哪些钱,这些项目是怎么规定的,电监会在电价的制定领域能够起到什么作用?
史玉波介绍电价的相关问题时表示,根据我国目前的电价架构和形成机制来看,电价主要有四个部分。
一是上网电价,即发电企业发电以后卖给电网的价格。二是输配电价,即电网企业在输送电力中所需要的价格。三是处于政策考虑,国家制定的政府性的基金和附加费。第四个就是销售电价。
销售电价是前三项的基本叠加,即上网价格、输配价格再加上政府基金和附加,就形成了最后的销售价格。
作为销售价格来讲,每个不同的用户所付的价格是不一样的。目前销售价格大体上是分了几类。第一类是农业用电的价格。第二类是大工业用电的价格。第三类是非普通工业的用电价格。第四类是商业价格。第五类是居民用电价格。另外最近国家也在实行阶梯电价。
电监会在价格方面主要负责三个方面,第一是价格的审查,主要审查跨区域输电线路的输电价格。第二是价格的检查,我们根据有关要求,独立开展或者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一些价格的检查,同时对价格的违法行为提出行政处罚建议。第三项工作是向有关部门提出电价价格、电价政策以及调整电价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