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11月12日宣布,将建议欧盟在明年秋天之前,暂停实施对进出欧盟国家的欧盟以外航空公司征收碳排放税,同时希望届时召开的国际民航组织代表大会能够为解决该问题达成一个多边协议。有分析认为,欧盟此举意在避免引发破坏性的贸易争端。欧盟强制征收航空碳税行为遭到许多国家的抵制。
仍将继续对欧盟境内航班征税
欧盟委员会负责气候事务的委员赫泽高12日表示,她已经向欧盟27国相关部门建议暂停征收航空碳税1年,因为有迹象显示,国际层面能就解决航空业碳排放问题达成多边协议。欧盟委员会同时宣布,仍将继续对欧盟境内航班征收航空碳税。
赫泽高坚称暂停是为了“给国际谈判各方营造积极的氛围”,如果届时未能就此问题达成协议,欧盟将“自动”恢复征收航空碳税,不会再延长“冻结”期限。
从今年1月1日起,欧盟正式将国际航空纳入其碳排放交易体系(ETS),要求航线飞经欧盟领域的所有航空公司需提交碳排放数据,并适用欧盟规定的排放配额,超额部分需要由航空公司购买。全球2000多家航空公司都被纳入欧盟ETS。
欧盟对航空业的碳排放限额是以2004年至2006年全球航空排放量作为参照确定的。当年约85%的排放量免费,其余部分由航空公司在欧盟ETS中购买。根据这一标准,大部分国家都要向欧盟交“买路钱”。
迫于压力欧盟表现出难得的“灵活性”
但是欧盟这种单方面强制征收航空碳税行为,遭到大多数与欧盟有航空服务贸易往来国家的抵制。包括美国、中国、俄罗斯、印度在内的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36个成员中的26个明确表示反对欧盟征收航空碳税。
目前只有欧洲国家的航空公司遵守这一规定。欧盟方面也不得不宣布,要在对飞经欧盟领域的航空公司2012年的航空排放估算完成后,在2013年才会开出今年的航空碳税账单。
虽然从欧盟委员会的建议到各成员国具体落实政策需要一段时间,但这次欧盟显然也是迫于压力表现出难得的“灵活性”。欧盟之所以走这步棋是以退为进,希望国际民航组织能拿出一个时间表推动全球性替代方案的出炉,推动全球航空业碳排放规则的制定。
赫泽高在记者会上表示,既然有很多国家“不喜欢欧盟的碳排放交易体系”,那么就应一同推进建立全球航空业碳排放交易体系。赫泽高也强调,在各方达成协议出台一个全球性框架之前,仍会保留地区性机制。
国际民航组织可能出台的新机制能否达到欧盟预期?赫泽高对此表示谨慎乐观。
分析认为,在航空业碳排放问题上,欧盟也担心受到国际社会孤立,因此不大可能否决国际民航组织出台哪怕是一个弱化的机制。在欧盟看来,相比欧盟地区性的碳排放交易体系,一个全球性机制无疑会对减排更有利。
中方不接受欧盟将多边进程与其单边措施挂钩
欧盟一些成员国表示,从2013年4月30日开始,如果来自中国和印度的航空公司不交“碳税”,将采取强制措施。对此,代表航空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协商的中航协曾经与欧盟交涉,声明不承认欧盟ETS。中航协曾表示,如若欧盟对ETS不采取取消或调整或推迟措施,致使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中航协将建议中国政府对进出中国的欧盟成员国航班采取比ETS力度更大的反制措施。欧盟动态网13日报道说,欧盟暂时冻结征收航空碳税,希望推动国际民航组织设计一套可行性方案,避免引发具有破坏性的贸易争端。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13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如欧盟决定暂停其实施征收航空碳排放税的单边措施,中方表示欢迎,同时,中方不能接受欧盟将多边进程与其单边措施挂钩、给多边进程预设条件的做法。
洪磊表示,中方注意到欧盟官员的相关表态。中方一贯主张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多边机制下,按照《公约》的原则和规定,通过国际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反对单边行为。中方将继续与各方一道,在《公约》和国际民航组织等多边机制下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记者 孙天仁)
链接
2008年,欧盟单方面立法宣布将国际航空纳入碳排放交易体系。
2011年8月,包括中国多家航空公司以及美、日等国的20多家航空企业在北京发表《共同声明》反对该法案。
2012年1月1日,欧盟正式将国际航空纳入碳排放交易体系,规定其可对所有进出欧盟国家机场的航班征收碳排放税。
2012年2月14日,印度新德里举行的第十次气候变化部长级会议上,中国、印度、巴西和南非组成的“基础四国”坚决反对欧盟强征航空碳排放税,指出此举严重破坏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国际法,违背了多边主义原则。
2012年2月22日,国际民航组织23个国家签署了《莫斯科会议联合宣言》,共同反对欧盟单方面将国际航空纳入欧盟的碳排放交易体系。美国参议院于9月表决通过议案,禁止美国的航空公司加入欧盟航空排放交易体系。
2012年11月12日,欧盟委员会建议在2013年秋季之前,暂停实施欧盟单方面采取的对进出欧盟国家的欧盟以外民用航班征收碳排放税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