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2013年全省淘汰落后产能计划,根据工信部《关于2013年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共涉及河北省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铅冶炼、水泥、平板玻璃、造纸、酒精、制革、印染、化纤、铅蓄电池等15个行业和近百家企业。
其中,河北省将在炼铁、炼钢行业淘汰文安县新钢钢铁有限公司380立方米高炉、430立方米高炉各一座,涉及落后产能80万吨、炼钢产能23.1万吨;在焦炭行业淘汰邢台旭阳焦化有限公司4.3米焦炉一座,涉及落后产能40万吨;其他行业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也已具体落实到相关企业和设备。按照要求,河北省将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和企业名单进行公示,上述落后产能须在12月底前淘汰拆除,并接受社会监督。
河北省将研究制定化解产能过剩工作方案,在严格落实国家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基础上,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完善市场准入、差别电价、停限电和信贷政策,推进落后产能特别是城区落后产能加快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