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经信委近日印发了《化解钢铁焦化水泥电解铝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指出,山西省经信委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增强内在发展动力;坚持发挥市场决定作用,优化外在发展环境;坚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创新综合管理机制。
《实施方案》提出,山西省经信委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建设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改试验区为统领,坚持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把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按照坚决遏制增量和调整优化存量相结合的思路,明确“企业、市场、政府”三者定位,重点从“消化、转移、整合、淘汰”四方面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长效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工业经济平稳发展。
《实施方案》按照山西省经信委工作职责,确定了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5项主要任务,并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有关责任处室:一是遏制产能盲目扩张,妥善处理违规产能;二是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引导过剩产能退出;三是调整优化组织结构,增强管理创新能力;四是引导产业有序转移,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五是扩大市场有效需求,营造公平市场环境。《实施方案》还从落实目标责任、严格行业管理、推动产业升级、跟踪监管项目、强化检查考核、加强信息公开等6个方面,提出了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推进措施。
《实施方案》要求,山西各市经信委要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推进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上下衔接,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同时要注重加强与发展改革、环保、国土资源、财政、人社、质量、监察、金融等部门及行业协会的沟通配合,做好政策衔接和信息共享,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