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晋中市出台了“煤炭10条”一揽子创新举措,使该市煤炭企业在严峻形势下实现了十分难得的“产销两增”,使煤炭企业稳定在微利状态。
“煤炭10条”核心是对境内热值在3000大卡—5000大卡的原煤由煤销公司按当期市场价格收储包销;取消政府在煤炭中间环节的一切收益;引导煤电企业签订以年定价为基础的长期供货协议;确保金融部门不抽贷、不减贷、不压规模等。
“煤炭10条”执行两个月来,煤销公司共包销原煤2925.8万吨,政府为煤企返款1.41亿元,煤炭企业制造成本环比下降15.86%。1月—5月,晋中市地方煤矿累计原煤产量2376万吨,同比增长23.4%;公路销售贸易经营量达到3004.6万吨,同比增长8.82%,占全省份额的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