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县经济信息委获悉,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县将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优先”的原则,构建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体系,并推进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发展,努力推动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提高资源产出率,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十二五”期间,我县在工业、农业、服务业领域,全面推进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并加强公共机构、交通运输、建筑行业等领域综合节能,2011年至2013年,全县万元GDP能耗分别为2.012吨标准煤/万元、1.734吨标准煤/万元、1.691吨标准煤/万元,同比分别下降3.6%、2.5%和2.5%,超额完成年度节能任务,累计完成 “十二五” 期间下降10.8%目标任务的72%。关闭小企业5家,淘汰12500KVA以下铁合金矿热炉5台、 淘汰水泥机立窑生产线一条、钡粉产能4万吨、小煤矿9个(产能19万吨)。建成了首条10万吨锰矿尾矿选矿生产线,建设了重庆首个铁合金矿热炉余热余压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启动了硅锰合金炉外脱磷、共伴生锰矿综合利用中试生产项目。
力争到2015年,我县重点领域循环经济试点取得突破,循环经济产业启动发展,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10年提高20%,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总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发展循环经济示范点5个。到2020年,循环经济管理制度体系、循环经济技术创新支撑体系基本完善,覆盖全社会的循环经济全面推进,产业规模大幅提升,建成重庆市低碳、绿色、环保的循环经济基地。
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将重点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在工业领域全面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加强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源头减量;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企业间、行业间、产业间共生耦合,形成循环链接的产业体系;优化产能规划,鼓励产业集聚发展,按照“场园一体化”的要求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以冶金、化工、建材、煤炭、电力、页岩气、食品、工艺品、纺织为主体的循环型工业体系。
加快构建循环型农业、服务业,推进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发展,健全循环经济体系。推进城口农业园区“1+24组团”的总体布局,并加强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高效、生态农业。引导绿色消费,发展绿色旅游,加强节能降耗,推进废弃物回收利用,构建以商贸服务业、旅游业、物流运输业、通信服务业为主体的循环型服务业体系。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政府模范带头作用,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推进整个社会节能降耗,构建以公共机构为引导,建设绿色交通业、绿色建筑业和绿色消费业。
以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为抓手,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严格节能监察机制,健全用能统计制度,重点实施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工程。结合我县矿业经济发展现状,推进共伴生矿及尾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施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将加快实施工业园区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示范工程、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示范工程、节能示范工程、节水示范工程、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循环型服务业示范工程等八大循环经济示范工程。
依据我县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县政府积极整合各项支持政策,有力助推我县循环经济发展。对积极发展循环经济,符合鼓励类产业的项目,对应在已建立的各项县级财政专项资金中予以奖励,并按照《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全面落实现有税收和价格政策。加快组建重点领域循环经济产业联盟,整合高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科技资源,强化产学研用合作,大力支持企业围绕循环经济进行技术开发,加快技术推广。加大国有资本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循环经济领域,以吸引社会各类资金投向循环经济,并积极引进有技术、有经验的循环经济人才,促进我县循环经济发展。
同时,我县将依法执行相关资源利用标准,进一步规范高耗能、高耗水、高耗地、高排放行业,加强节能、环保、土地、安全方面的约束,加大企业管理,加强对重点用能行业、企业落实循环经济政策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继续巩固“限塑”成果,加大对生产、销售过度包装商品行为的查处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