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前,煤炭资源税改的消息让煤市迎来一针强心剂。国务院决定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今年12月起全国煤炭资源税将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由省级政府在规定幅度内确定。与此同时,产煤大省山西持续两年的涉煤税费清理整顿工作,也最终迎来明确的资源税改革时间表。在这一节点上,山西省的税率将定为多少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日致电山西省财政厅,对方回应称,目前资源税从价计征税率问题还未有明确说法,虽然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要由12月份开始实施,但山西省涉煤税费要明年才能最后清理完毕。
清税费“动真格”
据了解,山西省针对税费清理,于去年开始,已进行了两轮。去年,山西省曾出台“煤炭20条”,其中提到对于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以下简称煤炭两金)暂停提取,基本上为煤炭企业减少了15元的吨煤生产成本;今年上半年,山西省政府宣布,“煤炭20条”政策继续实施。
今年6月底,山西省政府再次发起针对于涉煤税费的清理整顿工作,具体内容是,山西省将通过今明两年的两轮涉煤费用清理,全部改革到位后,吨煤成本可减14.3元,每年至少可减轻企业负担135.51亿元。
山西省政府称,此项举动是为了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推动煤炭行业“清费立税”,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
记者获悉的山西省政府文件《关于印发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显示,当前的涉煤收费范围被分为4类:第一项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包括矿产资源补偿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采矿登记收费等15项中央批准的收费项目,以及一项山西升级批准的煤炭稽查管理费;第二项为政府性基金,其中包括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价格调节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森林植被恢复费等6项固定项目;第三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包括两项,也即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收取的煤炭交易服务费和省煤炭厅为其11个事业单位向五大煤矿集团收费的服务费。第四项为其他收费,主要涉及晋能集团所属市、县煤运公司向企业收取的经销差价和服务费等,市、县政府收费,行业协会、省直主管部门及铁路运输等单位收费。
在上述文件中,山西省政府提到了“坚决改革”四个字,称要改革公路煤炭运销体制,不得借统一经销向煤炭企业收取差价、服务费等。“我省现行煤炭公路运销体制已不适应经济发展要求,也不能充分发挥煤炭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市场主题作用,应按照市场化原则坚决改革。”但是“考虑到现行体制运行时间长、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等实际,应抓紧制定工作方面,积极稳妥推进。新体制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日前,上述山西省财政厅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根据上述清理文件,规定今年内需清理完的涉煤税费基本上已经清理完,而规定明年开始实施的最后一项,需明年才能清理完毕。
运销改革成焦点
阳泉市政府督查室作为当地涉煤收费清理整顿的主要部门之一,其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针对山西省内的公路煤炭运销体制,“大部分企业都觉得不合理,我们自己也觉得不合理。但是这项体制取消的权限不在市、县一级而在省里,具体落实也在于煤炭厅等省内相关部门,涉及利益也比较多。”
据了解,山西省现有的公路运销体制主要在于“煤票”的管理运作,在山西省内只要通过公路运输的煤炭,出不出省都要收费。
“省内有省内的经销票,省外有省外的出省票,而且各个县之间都的标准都不一样,至于收多少是煤炭运销公司自己定的。”上述阳泉市政府督查室工作人员表示。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武玉祥日前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清费立税和公路运销体制改革是山西省煤炭行业今年的两项大事,针对于公路运销涉及很多问题,此后的改革应该还会涉及管理方式、交易方式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