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拓员工胡士泰等4人22日在上海出庭受审,持续时间从早晨8点半到下午5点。胡士泰、王勇、葛民强、刘才魁4人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侵犯商业秘密罪被起诉。
澳大利亚驻上海领事馆总领事Tom Connor在庭审后称:“胡士泰被指控接受了两笔贿赂,一笔为100万RMB,一笔将近79万美金。他在庭上承认部分接受了这两笔贿赂。”除胡士泰外,另外3名被告也就受贿的指控认罪。
据胡士泰等人代理律师介绍,除胡士泰涉及受贿金额约600万人民币外,另外三名力拓涉案雇员葛民强、刘才魁和王勇受贿的金额分约为600万人民币、370万人民币和7000万人民币。
此次庭审关于受贿案的部分将于3月23日继续进行,这是此案公开审理的部分。涉及窃取商业秘密的部分,将不公开审理。
相关律师分析称,由于涉案人员都已认罪,预计该案会很快宣判。据媒体报道,按4人贿赂金额从370万元至7000万元不等,若定罪可依法判刑5至15年不等。
胡士泰等4人于2009年7月5日被上海市国家安全局刑事拘留,当时正值力拓和中国钢铁企业进行铁矿石谈判的关键时期。胡士泰案曾使中澳关系陷入紧张局面。
2009年7月9日,上海市国家安全局称,胡士泰等4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刺探窃取中国国家秘密。但在8月11日,4人被正式批捕时的罪名则降格为“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2010年2月10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对澳大利亚力拓公司胡士泰、王勇、葛民强、刘才魁等四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一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0年3月22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胡士泰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