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6-2 14:07:20 |
(一)创建煤炭价格指数。
在国际上,对波动率较大和波动比率频繁的大宗商品交易,交易价格一般以商品价格指数确定。目前,世界煤炭市场已发展为传统煤炭交易市场、柜台交易市场(OTC)、期货市场等三种市场形式并存的市场体系。受石油、电子等能源产品市场大量采用以商品价格指数为基础进行交易的启发,国外煤炭市场相应创建了系列煤炭价格指数,用以引导煤炭市场交易,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科学的煤炭价格指数既能反映价格现状,也能反映煤炭供需双方对价格的期望。煤炭价格指数能指导实物交易价格,现货交易既可以直接以煤炭价格指数为价格基准,也可以将它当做参照系,采用适当的方式对价格作修正,以适应具体煤炭实物交易情况,引导生产者和消费者规避煤炭市场风险,防止煤炭价格大幅度波动。因此,创建煤炭价格指数,是我国煤炭市场化发展的必然措施。
(二)加快建设现代煤炭物流体系。
煤焦期货的健康发展离不开煤焦现货与期货之间的顺畅流通,这需要可靠的现代物流体系来保障。为此,必须加快建设现代化煤炭物流体系。
首先,应加快煤炭产业的整合,在现代化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发展的基础上,通过对运输业和仓储业进行整合,形成一种新的产业形态,从而为扩展业务范围、实现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合理配置提供可能。
其次,应培育物流服务市场,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煤炭物流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消除目前物流市场由于体制形成的部门分割、地区分割以及物流市场的不统一,减少市场进入壁垒。
第三,要开拓全球性煤焦等产品物流,寻求全球性市场空间,参与国际市场,争夺在国际煤炭市场的定价权,维护国家利益。
(三)进行煤焦期货标的物的标准化。
设计标准化煤炭期货合约是煤炭期货交易的关键。目前,我国有各类煤矿2.8万座,平均生产能力7万吨,其中1万吨及以下的煤矿占41%,9万吨以上的仅占8%。因此,我国煤炭工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等问题,导致了我国煤炭产品品质良莠不齐,品质差异大。因此,尽快地采取措施淘汰一批产品质量差、安全状况不达标的小煤矿,提高整个产业的集中度,规范煤炭产业质量标准,有利于煤炭业平稳、有序、健康地发展。
(四)完善煤炭期货法规体系。
当前,我国仍无一部完整的《期货交易法》出台,对期货市场违规行为的处理需要依照其他各种法规中的规定去执行。我国在1992年底,曾进行过煤炭期货交易的尝试。1992年12月6日,原煤炭部、国内贸易部和上海市政府共同组建了上海煤炭期货交易所,但由于缺乏有效的法规约束,导致了过度投机和交易混乱,国务院在1994年4月6日停止了煤炭期货交易。因此,借鉴大多数西方国家期货市场发展的经验,即先立法,后建交易所。在探索发展煤炭期货的同时,也应该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制建设来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维护市场的安全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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