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根据省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5月开始至2012年5月,在全省范围内集中一年左右的时间,开展深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将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开采等违法行为,实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明显好转,矿山安全事故明显减少,矿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近几年来,由于多方面原因,我省一些地区开发秩序比较混乱,无证勘查开采、超深越界开采、超计划指标开采、布局散乱、虚假整合、浪费资源、破坏环境、安全隐患严重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为切实解决这些突出问题,省政府决定集中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开展深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
据省政府新闻发言人、省政府副秘书长刘明欣介绍,专项行动有7大任务:一是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开采、证照不全生产、超深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矿山地质环境防治、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管理,依法取缔各类非法小选厂、小冶炼厂及严重污染破坏环境的矿山;三是规范矿产资源勘查行为。加强对地质勘查活动的监管,依法查处无证勘查、圈而不探、以采代探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完善安全监管措施,加强对矿山企业的动态监管,排查各类隐患,提高企业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五是规范和发展矿业权市场,全面推行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实现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最大化,同时根据发展需要和矿产品供需形势,有计划地调控矿业权市场;六是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以打造“千亿元销售收入百亿元财税收入”的矿产采选业为目标,加大地质找矿力度,新增一批能源和非能源矿产基地,推进矿产资源深度整合,提高资源聚集度、综合利用率矿产品附加值,增强矿产资源的持续供应能力;七是提高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水平,形成日常监管和行政审批有机结合、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反应迅速、协调一致、高效运转的联动机制,共同维护良好的矿业开发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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