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部长助理刘红薇日前在全国厂办大集体改革暨财政企业政策培训班上透露,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从今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计划3-5年完成。
据了解,目前中央财政已经针对地方国有企业和中央下放企业的厂办大集体改革出台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补助方式和监督检查办法等做了明确规定。其中,考虑到地方政府和企业面临的改革成本压力较大,对于地方的改革工作,中央财政采取了“先预拨,后清算”的补助方式,即按应中央财政承担补助金额的70%的比例预拨补助资金,改革工作完成后,据实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