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商报报道,煤—焦—钢属于紧密型产业链。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产业链任何一个环节受损,都会对整个产业链的健康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产业链上下游间,采购与供应的定价方式,会随着社会环境和市场条件的变化而相应地调整或改变。面对焦炭市场的弱势表现,省焦化行业协会开始筹划焦炭产业的多元定价模式。
过去:双方协议定价
从2009年开始,山西省焦化行业进入了产业结构调整期,由2009年年初的“市场倒逼”,到目前的企业自主谋求改变,焦化行业正在经历着艰难的蜕变。
省焦化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称,从产业链上下游的议价博弈来看,如果说2008年年底之前,焦化企业与下游钢厂的定价方式是由双方协议的话,那么2008年8月20日焦炭出口关税上调至40%以及接下来的金融风暴荡涤之后,国内焦炭需求疲软,出口严重受阻、几近归零,使得焦炭行业产能过剩问题愈加突出。市场环境的突变,导致焦钢博弈的天平最终倒向钢厂,焦化企业的定价权逐渐旁落,议价能力也不断被削弱。焦炭这种由大型钢厂主导的定价模式,从那时起一直沿袭至今,并且逐渐为市场所接受。目前焦化企业在焦炭销售中,能够长期自主定价的已属凤毛麟角。
现在:大型钢厂主导价格
“钢企在原料采购中,对于焦炭的议价能力最强,造成焦化企业的利润空间因钢厂其他成本的上升而不断被挤压。”省焦化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当前焦炭现货贸易,对于焦炭的定价主要是以区域大型钢厂为主导,其他中小钢厂跟风的定价模式。大型钢企往往由于企业利润稀薄、负担较重以及宏观调控、货币政策收缩造成的资金成本压力加大等原因,对于焦炭采购定价偏紧,而中小钢厂定价居于从属地位,虽然利润丰厚却不愿意在大型钢厂定价的基础上,主动上浮焦炭采购价格。焦炭现货贸易定价模式单一、僵化,缺乏依据具体、实际情况分层次、多样化的定价机制和体系,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焦化产业链和谐、健康地发展。
资料显示,今年上半年焦化行业的亏损面达38.36%。焦化企业销售利润率由去年的2.72%下降为2.38%。该负责人称,与焦化企业的产品同质化很强不同,钢铁企业的产品结构丰富,品种繁多。规模不一的钢厂所生产的钢材产品也不尽相同,不同类型的钢材产品,会进入不同的细分市场,而细分市场对钢材产品需求的差异造成了钢厂间的利润厚薄不一。比如,今年上半年,受水利、高铁和保障房建设的拉动,建筑钢材需求火爆,长材价格一度高过板材,但螺纹钢等低端产品,往往是由中小型钢厂生产,企业销售利润较好。而板管等一些传统意义上的高端产品,多由大型钢铁企业生产,由于此类产品下游需求不旺,市场竞争激烈,使得大型钢铁企业今年上半年的平均利润仅为3.14%。焦—钢属于唇齿相依的产业关系,因此,对于煤焦钢产业链的统筹兼顾、全方位整合以及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市场定价体系,是整个产业链实现可持续、跨越式发展亟需破解的课题。
今后:建立多元定价模式
期货市场具有避险和价格发现两大基本经济功能。山西省焦化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坦言,今年4月15日焦炭期货的挂牌推出,对于张扬焦炭金融属性、建立公允的焦炭市场定价机制意义重大,对此业界充满了期待。但是从焦炭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截至目前的表现来看,焦炭期货尚不具备对焦炭现货贸易的基准定价功能,距离价格发现和引导产业的市场功能发挥,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对于焦炭期货交投不是很理想的情况,省焦化行业协会分析认为,其一是由于焦炭期货上市后与产业市场联系不够紧密,缺乏焦炭产业市场强有力的支持;其二是焦炭期货合约标的本身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其三是焦炭下游用户钢铁企业,通常基于炼钢高炉对焦炭的适应性和高炉运行稳定性的考虑,不敢贸然进入期货市场采购不同品牌的焦炭,尽管用于期货交割的焦炭符合本厂高炉使用标准;其四是因为今年上半年宏观面偏紧,焦化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焦企对于期货交易虽有心试水,却无米下锅,导致产业资本参与意愿不强。
据悉,近期山西省焦化行业协会与大连商品交易所高层进行互访,这无疑为焦炭期现的良好互动,产业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进一步融合注入了强心剂。山西省即将启动山西焦炭(国际)交易中心,其将依托我省强大的资源和区位优势,带动周边,覆盖全国,构建现代化的焦炭及化产品市场交易体系,并与焦炭期货市场遥相呼应,相互促进。这将为焦炭市场定价模式的多元化,提升焦化产业竞争力,加快产业链优势资源组合,带来很好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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