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新制订的矿业开发准入标准,今后褐煤开发井工矿的年开采规模不得低于300万吨,露天煤矿的年开采规模不得低于500万吨;其它煤种的井工矿年开采规模不得低于每年120万吨,露天煤矿的年开采规模不得低于每年300万吨,矿井的煤炭资源平均回采率不得低于70%。
为了提高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度,内蒙古还将加大对现有矿山的整合重组力度。内蒙古力争在2012年底前,使年生产规模在45万吨以下的煤矿全部退出市场。记者了解到,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将由自治区统一部署,到2013年底全自治区的地方煤炭生产企业数量要控制在80户至100户。
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2001年到2010年,内蒙古的原煤产量由不足1亿吨增加到7.9亿吨,成为原煤产量最大的省份。今年前7个月,内蒙古已生产原煤53654万亿吨,同比增长12024万吨,增幅为3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