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欧委会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以及经韩国转运的钢丝绳(steel ropES and cables)启动反倾销复审调查。
1998年5月欧方对中国的钢丝绳发起反倾销调查,经调查作出肯定性终裁并征收反倾销税;2005年此案经日落复审调查后继续征税,中国所有企业的税率为60.4%。2009年欧委会针对此案又启动了反规避调查;2010年5月,欧委会经反规避调查,认为原产于中国、经韩国转运的输欧钢丝绳以转运和组装的方式构成规避行为,因此决定将反倾销措施范围扩展至韩国,但排除了韩国11家企业生产的钢丝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