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安全网》消息,为进一步加强铁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严格实行分类监管,进一步创新监管模式,武安市通过实行分类监管,淘汰关闭一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压减矿山总量,实现规模化、标准化开采,提高全市铁矿安全生产的整体水平,促进安全有序发展。
明确21条分类标准。一类矿山标准5条,要求具备较大的实际生产规模,有独立的矿体,有充足的安全投资实力,与相邻矿山、村庄无矛盾纠纷和群众举报,无越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政策要求,率先实行充填法采矿等标准;二类矿山标准6条,要求具备有独立的矿区范围和独立的矿体,安全投入有保障,与相邻矿山、村庄无矛盾纠纷和群众举报,无越层越界开采行为等标准;三类矿山标准10条,包括有越层越界开采行为的、与相邻矿山和村庄有矛盾纠纷或群众举报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治理到位等标准。
奖励、激励、严管,实施监管。对考评为一类矿山的,给予政策奖励。包括春节和各种节假日一般不实行停产,不搞各部门复工验收,优先办理相关审批许可手续等政策奖励;对考评为二类矿山的,实施激励机制。对其主要危险源进行重点监管,春节、重大节日、汛期等一律实行停产整顿,并严格复工验收,上级来我市执法检查一律列为被查对象,随机抽查。鼓励二类矿山积极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达到一类矿山标准的,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对考评为三类矿山的,实施严管措施,包括每年春节复工验收推迟到最后一批、乡镇及有关部门将其列为重点进行严查严管,加密执法检查频次,乡镇派驻监控人员,邯郸市到我市执法时作为执法重点进行执法检查等措施。
制订具体的考评办法。于每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组织开展对全市铁矿进行考评,每年一类铁矿考评控制在10家企业以内。第一步,由乡镇及安监、国土、冶金、公安、电力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照标准对铁矿进行初评分类,将初评结果上报市安委办;第二步,由市安委办组织相关部门业务人员和市安全生产专家进行联合考评分类;第三步,对考评分类结果进行公示,为期一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后为最终考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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