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河南发改委出台《关于河南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了价格调节基金收取细则,自此,从今年7月以来的价格调节基金争议终于尘埃落定。
《通知》规定价格调节基金收取情况如下:价格调节基金在煤炭(含焦炭)销售价格外从量计征,煤炭开采、洗选煤、炼焦企业按实际销售原煤、洗选煤、焦炭的数量缴纳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标准为:原煤20元/吨,洗选煤30元/吨,焦炭35元/吨,洗煤副产品不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对省内6个工业企业实行临时优惠政策,减半执行。该细则一出台即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据卓创资讯煤炭网了解,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细则出台之后,相关各企业执行情况略有差异,具体来看:
自文件发布以来,煤企纷纷按照该标准执行,原煤价格普涨24元/吨左右,洗选煤价格普涨35元/吨左右,该价格均为调节基金含税价格。大部分煤企选择从10月1日开始执行该新价格标准,但仍有煤企通过节后与下游用户开会商谈并出台适合自己的价格政策,比如安阳地区煤企计划采取与税务机关合作推出新税票,把价格调节基金归入税票之中,既有利于减轻煤价上涨对下游用户的压力,也有利于价格调节基金的缴纳,但该政策尚在商议阶段,具体推出时间可能较长。
煤炭贸易企业:尚未执行,市场观望
现河南省煤炭资源紧张依旧,贸易企业多从山西等外省调入煤炭,煤炭供应紧张,电厂煤炭需求也呈现火热采购局面。据煤企反映,现下游电厂煤炭需求旺盛,电厂煤炭接收价格也有不同程度的上涨,据卓创资讯煤炭网数据检测,现河南地区电厂Qnet5000电煤含税接收价格0.153元/大卡左右,Qnet5500电煤接收0.155元/大卡左右,焦作等地部分电厂可至0.16元/大卡左右。但关于征收价格调节基金,贸易企业尚未接收到明文规定,故也尚未执行。
焦炭方面:焦企自行消化,焦炭价格稳定
截至今日,调整基金以征收一段时间,从部分厂家的反馈情况来看,正常商谈暂未收到明显影响。然目前钢市低迷,钢价大幅走低,焦化企业面临来自上下游市场的双重压力,部分厂家为保证出货平稳,自行消化这部分成本。目前河南平顶山地区部分二级冶金焦车板含税约在1980-2000元/吨,准一级冶金焦商谈在2000-2050元/吨,预计短期内暂盘整运行。
细则明文规定,价格调节基金在煤炭、焦炭价格外计缴。基金缴纳人在出售煤炭(含焦炭)时将价格调节基金并入货款向购买者收取,应收未收的价格调节基金由基金缴纳人补交。电煤价格上涨,虽然电价尚未出现同等涨幅,但政府对电厂补贴也将增加,因此,价格调节基金对电煤市场影响不大。但对洗选煤市场影响深远,具体如下:
煤企虽然把价格调节基金纳入煤价,但此举承受很大压力,现下游钢焦企业资金持续紧张,又兼钢焦市场低迷已久,煤价上涨乏力,后期煤价或将面临有价无市的局面。从河南省内采购煤炭的贸易企业面临二次征税,因河南本省煤价已至高位,后期煤炭贸易企业或多转求省外低价煤源,正规纳税贸易企业煤价或将小幅上调,无证上岗贸易企业或将增多。焦企自行消化价格调节基金,进一步加剧了焦化企业亏损,后期焦化企业限产迫在眉睫。
虽然煤炭运行具有相对对立性,但煤-焦-钢在同一价值链上,如果价格调节基金不能从煤炭传导至钢材市场,钢焦企业亏损将更加严重,价格调节基金或将使导致煤-焦-钢产业链崩断的最后一根稻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