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管理工作,及时掌握专项实施进展、资金使用情况,国土资源部、财政部近日决定对专项工作进行检查。
这次检查的范围是2010年度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获得“以奖代补”资金奖励的矿山企业和获得资金支持的示范工程项目。中央所属企业和计划单列市的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项目纳入各省级管理部门统一检查。检查内容为:一是专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二是“以奖代补”资金使用和成效,检查奖励资金是否专项用于进一步提高“三率”的技术改造和研究开发、奖励资金使用后的成效;三是示范工程实施进展及成果成效,检查示范工程是否按要求编制完成实施方案、是否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工作、是否按进度推进工作并实现阶段性目标,评估项目实施效益,检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自筹资金匹配情况。
此次检查由省级国土资源和财政主管部门组织自查、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组织抽查。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和财政主管部门于10月31日前完成自查工作。11月至12月,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将组成若干检查组,对部分省(区、市)专项工作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