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中小型矿企高管代表团呼吁总理吉拉德放弃提议的矿产利润税,声称大型矿企无需支付任何费用,而让小型企业承受负担。 澳财长斯万对此表示反对,矿企从繁荣的采矿业获取巨额利润,征收矿产税的要求是合法的。矿产税将主要由大型矿商支付,并不区别对待小企业。
澳政府周三提出的矿产税法规适用于年利润在5000万澳元或以上的矿企。该矿产税计划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但仍是不确定的,政府需要获得由3个独立立法机构通过法案的支持。FMG、BC铁矿公司及Atlas铁矿公司高管对新矿产税表示不满,年利润5000万澳元的标准过低,相当于年产仅80万吨的矿企。FMG集团创始人Andrew Forrest称,矿产税将威胁澳大利亚的经济竞争力,并抑制资源开发。
今年早些时候,在经过与澳三大矿企必和必拓、力拓及斯特拉塔公司协商后,吉拉德提出对铁矿石和煤炭业征收30%利润税,并估计在前3年110亿澳元的税收收入中,90%以上将来自这三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