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电力网获悉,11月7日,云南省电监办就我省电力行业节能减排作出部署,要求各电力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电监会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十二五”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国家电监会主席吴新雄10月25日在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努力做好我省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一是云南电网公司要在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通过优化调度,认真做好余缺调剂。一是要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充分利用西部水电资源,做好可再生能源的全额收购;二是加大电网规划建设,力争在“十二五”末解决云南西部水电送出受阻问题;三是要认真做好水电富余地区电力的就地平衡、就地消纳工作。
二是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签订年度合同电量时要向大型高效机组倾斜,不同装机容量机组的年度合同利用小时数要拉开档次,要逐步提高大型机组的发电利用小时数,原则上60万千瓦火电机组的发电利用小时数不得低于30万千瓦的火电机组。若年度仍发生60万千瓦火电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低于30万或20万千瓦火电发电利用小时数的情况,云南电网公司和发电企业要专题向云南省电监办进行情况说明。
三是云南电网公司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划和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工程。
四是要做好关停小火电的关停解网工作。各级调度机构要将每年列入小火电关停计划机组的解网工作上报云南省电监办,电监办将对关停机组进行现场核查。
五是各有关发电企业要认真做好节能减排工作。要加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依靠先进技术装备、工艺技术,有效降低供电煤耗、油耗、水耗、厂用电率等,要严格按照《云南省电监办关于建立发电企业节能减排信息报送和披露制度的通知》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各类节能减排指标,促进“十二五”期间,云南省火电企业单位发电量能耗及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量稳步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