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四川省经信委日前委托省节能监察中心牵头组织部分市(州)节能监察机构,对全省304户重点用能企业进行了专项监察,发现其中有26户企业的单位产品或工序能耗超过国家限额标准。这26户企业中以水泥和铁合金冶炼为主,涉及具体企业包
括四川广汉特种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德胜集团钢铁有限公司等。
省经信委方面表示,被纳入名单的企业必须在12月15日之前完成整改工作,确保达标,并将具体整改措施及实施后的效果上报。12月16日-12月20日,省经信委还将委托省节能监察中心对超能耗限额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且根据复查情况,将对整改不达标企业采取包括实行惩罚性电价等相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