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券时报报道,鞍钢股份周二公告称,鞍钢集团日前承诺在早些时候与公司签署的《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的定价基准所确定的价格基础上,再给予公司优惠,优惠金额最低为前一半年度中国铁精矿进口到岸的海关平均报价的5%。
此前双方所签署的《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规定,中铁精矿的定价基准为“不高于调整之前的前一半年度中国铁精矿进口到岸的海关平均报价加上从鲅鱼圈港到鞍钢股份的铁路运费再加上品位调价后的价格。其中品位调价以公司前一半年度进口铁精矿加权平均品位为基准,铁精矿品位每上升或下降一个百分点,价格上调或下调人民币10元/吨”。
鞍钢股份表示,铁精矿优惠承诺有效期与《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2012-2013年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