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8日公布的数据显示,去年全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累计发生2.08万亿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累计发生1109亿元。
初步统计,2011年以人民币进行结算的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分别累计发生1.56万亿元、5212.7亿元、201.5亿元、907.2亿元。
2011年,人民币跨境使用稳步扩大。一方面,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另一方面,全面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和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跨境人民币业务从经常项目扩展至部分资本项目。
同时,实现人民币对泰铢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对韩元等五种非主要国际储备货币银行柜台直接挂牌交易。此外,启动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试点工作。与14个国家或地区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总规模达到1.3万亿元人民币。
2012年央行工作会议中指出,今年要顺应市场需求,稳步扩大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品种和范围。进一步做好跨境贸易和投资人民币结算工作。做好人民币跨境流动监测和监管工作,探索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