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司法流程看,进行指控或发表起诉书要有确凿证据和法律依据,但从公开信息看,此案证据出自何处、举证力度又有多大、能否得到认可等尚存在疑问。所以,有关窃取商业秘密的指控值得商榷
2月9日,据国外媒体报道,美国北卡罗来纳州大陪审团周三起诉了旧金山湾区的一对夫妇——54岁的刘元轩和他49岁的妻子乔红(均为音译)密谋从杜邦公司窃取商业秘密,并卖给中国国有公司,检方同时对夫妇二人的生意伙伴提出了控告,包括被告之一、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央企鞍钢旗下子公司)的两位高管。
昨日,记者一直未能联系到杜邦和攀钢方面。一位业界律师则对《国际金融报》记者称,从司法流程看,进行指控或发表起诉书要有确凿证据和法律依据,但从公开信息看,此案证据出自何处、举证力度又有多大、能否得到认可等尚存在疑问。所以,有关窃取商业秘密的指控值得商榷。
美指控中方企业
早在去年4月,杜邦就被曝出有关“商业机密案”。据环球网报道,当时杜邦起诉的是一家加利福尼亚公司,因为“这家公司向杜邦的中国竞争对手出售有关钛白粉的商业机密”。当时,杜邦旨在“归还所有被挪用的机密或商业秘密信息,并禁止使用或公布杜邦的专有信息”。
随后,刘元轩和乔红在北卡罗来纳州被指控“影响证人”、“做虚假陈述”及“影响证人和证据”。今年2月2日,美国检察官在一份公开的法院文件中称,“一名美国商人取得了杜邦有价值的技术,其后有中国背景。这名商人被控盗取商业机密罪,当局希望在案件开审前继续关押被告。”
据公开信息,最新一份起诉书称,“刘元轩曾于1998年签了一份价值560万美元的合同,内容是向一家中国公司出售二氧化钛生产技术,他还于2005年和2009年和其他公司签订了更高金额的协议。美国检方称,2003年至2008年期间,刘元轩与其生意伙伴为攀钢集团制定钛制造方案提供咨询意见,而该方案在制定过程当中就用到了杜邦的蓝图。”但《华尔街日报》报道称,刘元轩的代理律师在提交给法院的文件中表示,“上述文件不准确。”
“从公开信息看,目前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江苏明弘律师事务所吴俊锋律师对《国际金融报》记者称,“现在是正式开庭或判决前的准备阶段。”
“当我们发现二氧化钛白色颜料生产工艺被窃取,便迅速提起了民事法律诉讼。我们也将相关的案情报告给了美国的执法机构。”杜邦在一份公开声明中称,“这一案件正处于刑事和民事裁决程序之中,我们不能提供更多的信息和评论。”
不排除美方刻意打压
在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马林看来,虽然不能从法理上排除窃取商业秘密的真实性,但从美国相关部门的表态和行动中还是能“嗅到”一丝对中国的敌视。
“一个反问是,如果是一家欧洲的小公司或美国本地企业进行了商业窃密,会引起美国大张旗鼓的指控吗?”张马林称,某种程度上,这实际上还是显示了美国的“冷战式思维”:在打压中国企业的同时,尽可能保护美方企业。
十几年来,美国不断提出“中国经济间谍窃取美国信息的说法”。2006年9月28日,美国硅谷所在地的《圣何塞信使报》就耸人听闻地表示,“美国硅谷成了经济间谍的温床,中国则是最主要对手。”去年11月3日,美国国家反间谍执行局《国外间谍于网络空间盗取美国经济机密》也公开点名:“中俄正利用网络间谍活动窃取美国贸易和技术机密,这对美国的发展和安全构成了威胁。”
“实际情况是,美国等国家不断利用看似非间谍、却胜似经济间谍的做法在不断侵害中国的经济利益。”一位专家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华尔街控制的石油、矿石等资源市场,何尝不是让中国企业频频遭遇莫名损失。”
2月6日,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也针对相关事件表示,指责中国对美国从事“间谍活动”是“无中生有、别有用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