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省焦化行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晋政发〔2011〕29号文件(以下简称《意见》)终于2011年11月11日发布,山西省苦心酝酿许久,意在将危机重重的山西焦化行业拖出泥潭。
在不久前闭幕的山西省政协第十一届五次会议上,以九三学社山西省委提交的一份提案指出,上述《意见》设定的“十二五”末山西1.2亿吨的焦化产能控制目标明显虚高,无助于改变焦化产能过剩的行业困境,甚至会因此拖累山西经济发展。
9日,曾作为焦化专家多次参与山西焦化行业重大政策变更的提案执笔人苏亚杰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建议,应根据情势调整政策为“关小保大”,不再新上焦化项目,2015年将山西焦化产能控制在5000万到7000万吨。
1.2亿吨产能控制目标被指虚高
该《意见》明确提出,2012年—2015年淘汰落后产能4000万吨,通过兼并重组,到2015年底,已通过行业准入的热回收焦炉企业和气源、热源企业除外,独立焦化企业保留60户左右,届时将形成1000万吨级特大型企业2户,500万吨级的企业5户,独立焦化企业户均产能要达到每年200万吨以上。
此外,该《意见》延续了“十一五”的产能控制目标,将2015年的实际产能动态控制在1.2亿吨左右。
山西省经信委能源处处长马运侠表示,考虑到设备维修、因市场波动限产等因素制定了一个动态的指标,政府也只是提醒企业,超过1.2亿,产能可能就要过剩了。“山西焦炭集团2000万吨,山西焦煤集团3000万吨,洪洞工业园区1500万吨,长治、运城各1000万吨,太原、晋中分别2000万吨,吕梁和临汾各2500万吨。
苏亚杰认为,当前对焦化行业的环保要求日益提高,非高炉炼铁技术日益成熟,焦化行业将逐渐萎缩,而且萎缩速度可能加快,山西焦炭产量极有可能在5年内降到5000~7000万吨,山西若保留1.2亿吨产能,则有可能继续限产50%,造成焦炉结焦时间延长,富余焦炉煤气减少或没有富余焦炉煤气,导致甲醇或天然气不能正常生产甚至停产的尴尬局面。
2006年3月22日国家发改委以发改产业(2006)328号文件发出了《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焦化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主要目标,是经过3到5年努力,全国钢铁企业焦炭产能占全国焦炭总产能中的比重由目前的33%提高到50%。
苏亚杰认为,这17%的增幅就意味着:国家焦炭产业政策将向省外钢铁企业转移,山西焦化行业理应进入战略防守与收缩期。
胡益之也持相同观点,他认为山西本地钢企只有13家,市场有限,焦化行业产能70%外销,且山西周边的河北、山东等焦炭消费大省虽也存在产能过剩但也在极力扩张焦化产业,焦炭产量均呈增长态势。
专家谏应“关小保大”
沿用2003年制定山西省焦化行业结构调整政策的做法,山西焦化行业重组仍坚持“关小上大”,在苏亚杰看来,时移势易,应根据情势变化适时调整政策为“关小保大”,即关掉小焦企,整合现存大焦企,不再新上焦化项目。
虽然国家工信部也在推广山西焦化重组经验,但事实上,胡益之说:“有的焦企贷不到款,资金链断裂,自然经营不下去,有的焦企有自己的煤矿就还能撑一撑,去年还有许多独立焦化企业也开始盈利了。所以政府压减的力度并不是很大,更多的还是企业在自发整合。”
“2010年底全省有焦化企业235家,焦炭生产能力1.6亿吨,其中4.3m以上大机焦炉产能约1.2亿吨”,苏亚杰介绍说:“自2004年以来,碳化室高小于4.3m的焦炉大部分已经关闭了,再关就轮到关4.3m焦炉了,而4.3m焦炉是国家政策允许保留的焦炉。”
苏亚杰认为,焦化企业和焦炉数量虽然有所减少,但焦炉却越建越大,产能越关越大,行业风险也越来越大,所以导致目前“大焦炉在上,小焦炉也没关下来。”
山西省经信委能源处负责人拒绝透露2011年山西落后产能淘汰和新开工的焦化产能具体情况。
焦化产量占全国四分之一的山西以《意见》实施为号角启动了焦化行业重组,当地官员表示“要像重视煤炭资源整合一样重视焦化行业重组”。
事实上,自2008年焦化行业一蹶不振后,山西焦化产能过剩、成本优势丧失、企业负担较重、产业集中度不高、化产利用不经济等问题一直较为突出,加上焦炭价格的起伏波动,焦化企业陷入困顿。
所以,苏亚杰说,焦炉建的再大,若没有市场支撑就是一堆废砖烂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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