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博弈
贵州省新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方式从2011年10月1日开始实行,主要分为两方面:省内按“从价计征”原则,对原煤按销售价格的10%征收;出省原煤、洗混煤实施二次征收,每吨200元。
安顺市一位煤矿企业人士证实,目前贵州省内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已经取消,但安顺市仍在征收,且不允许出安顺,纵使目的地为省内,仍征收200元/吨的出省费用。“安顺近期用电颇为紧张,政府想首先保证本市的电厂供应”。
根据该煤矿人士给记者寄来的材料显示,署名为“安煤价调办[2012]1号”文件于1月4日签发,该文件称,“凡煤矿企业通过煤炭经营公司销售煤炭供往我市辖区以外的,从即日起一律视为出省煤炭,二次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不予清退。”二次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清退回复时间需等电煤供应和煤炭生产情况好转之后。
数位贵州煤企人士向记者证实,鉴于目前贵州全省电力供应紧张,贵州要求全省煤炭加大马力生产,纵使没有完成技改的煤矿亦要开动起来,主要保障本省电力供求及完成“西电东送”指标。
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取而不缔
贵阳一位煤炭企业高管对记者表示,目前块煤和焦煤是可以出省的,然而为了避免一些企业或是煤炭贸易商在运块煤或焦煤出省时夹带电煤,贵州方面的检查还很严格,地方上更是用上行政手段进行限制。
“现在的问题在于,贵州的煤炭资源整合使得许多小煤企关闭,再加上技改因素,整个贵州的煤炭产能的恢复最早要到明年年初。”上述高管表示。
煤炭专家黄腾则认为,对地方的价格调节基金进行约束关键在于严厉的监管,“煤价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征收什么税种必须经过法律程序”,亦不能以征收各种费用名义限制煤炭出省,由是破坏了煤炭正常的市场流通。
电煤相争
值得注意的是,不仅是贵州,邻近的湖南正在严格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以确保其调煤保电的任务,而此前包括广西、湖南亦多次向贵州方面请求放开煤炭供应。
六盘水一位煤企人士则对记者大吐苦水,5500大卡左右的电煤,在贵州本身售价仅为400元/吨左右,“但运至广西、湖南等省区,售价可以轻易超过700元/吨”,纵有点装费、运费等各种中间费用,其中利润仍然可观。
前述贵阳煤企高管承认,贵州本省煤价过低,政策方面又向电力企业倾斜,加上各种繁杂的中间费用,煤企所负担成本很高,“电企又普遍欠款,像我们都被欠了7000多万元”。
该高管说,煤炭如在省内销售,拉到铁路货运站,需交纳20-60元/吨的点装费;运到电厂,需要给采购部和检验部一定的费用,有的为5-6元/吨,“减去大半利润”。
在内地电厂,多只承认该电厂自己检验体系,并不承认第三方检验;加之煤炭来源地五花八门,价格并不透明。两者合加,存在较大寻租空间。
上述高管说,贵州电厂的上网电价0.36元/度左右,正常运营是没有问题的,存在寻租空间是导致电企亏损的重要原因。“假设一下,哪怕是5元钱给电厂的‘检验费用’,240万千瓦的电厂每年需耗费700-800万吨煤,这样一来就是3000多万,而这是电厂能省下的。”
“寻租也让电厂面临更多的二次亏损成本。”该高管同时表示,如电厂锅炉设计的是5000大卡的煤,现在让煤矿供煤,煤企为保利润只能掺假,如部分提供4500-4600大卡的煤种,甚至4000大卡左右,如是使得整个电厂用煤量增大,导致直接成本增加;二是低卡数煤造成机械损耗成本增加,机组寿命减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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