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淡水河谷公布,宣布获得高级法院的有利裁决,暂停执行第2区地区联邦司法机关就淡水河谷非巴西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的利润征税作出的先前裁决。新裁决暂停已发出的所有税务通知书,从而亦暂停向法院缴交保证金以继续就评估提出抗辩的规定,包括於2012年3月5日所披露支付16亿雷亚尔的税务通知书。
如先前所披露,淡水河谷就巴西暂行办法2001年的2,158-34第74条的适用性在高级法院提出法律诉讼,巴西税务当局乃根据该条作出评估。於第2区地区联邦司法机关近期作出不利裁决后,淡水河谷已向高级法院提出上诉,并於今天获得暂停征收款项的裁决,直至法院就有关理据作出最终裁决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