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下午,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主持召开第62次部务会议,研究加强“十二五”商务立法工作,审议对外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对外投资合作“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和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
会议听取了关于加强“十二五”商务立法工作建议的汇报。会议认为,为充分发挥商务工作促进经济长期平衡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必须更加注重商务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现阶段商务立法现状还不能完全适应商务事业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应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根据“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科学设置立法项目,推进市场流通领域加快立法进程,完善外贸法律体系,构建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法律体系,开展“外资三法”修订研究,并建立立法后评估制度。
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外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会议指出,“十二五”期间外贸发展应以协调均衡、循序渐进、互利共赢为基本原则,继续完善外贸管理体制和政策、涉外财政税收和金融政策、外贸法律法规体系,加强贸易摩擦应对工作和多边双边经贸合作,提高对外贸易便利化水平,坚持在稳定增长的同时,优化外贸结构,促进贸易平衡,实现外贸可持续发展。
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合作“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会议强调,“十二五”期间应进一步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统筹国家利益与企业利益,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健全完善相关政策促进体系、服务保障体系、风险防控体系等政策措施,优化对外投资合作产业布局,优化对外投资合作的市场布局,促进区域经济开放和发展,在未来五年内进一步扩大对外投资合作规模,形成更加全方位、多领域的对外投资合作格局。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该办法依据《国家标准化法》,针对不断涌现的新型行业和不断增加的新领域,在原《国内贸易部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的基础上,拓展了商务标准化的外延,规范了商务领域标准化工作的管理、计划、制定、审批、发布与复审、实施与监督等环节程序。会议认为,商务领域标准化工作是转变商务发展方式,实现商务科学发展的技术基础,对于提升商务管理与服务规范化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需求、提高行政效率与行业效率等均具有重要的引导和支撑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