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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 |
第二档 |
第三档 |
陕西 |
方案一 |
一档电量为120千瓦时以内的用电量(含120千瓦时),不加价 |
二档电量为120~210千瓦时的用电量(含210千瓦时),每千瓦时加价0.05元 |
三档电量为210千瓦时以上的用电量,每千瓦时加价0.3元。 |
方案二 |
一档电量为150千瓦时以内的用电量(含150千瓦时),不加价 |
二档电量为150~240千瓦时的用电量(含240千瓦时),每千瓦时加价0.05元 |
三档电量为240千瓦时以上的用电量,每千瓦时加价0.3元。 |
福建 |
方案一 |
第一档月用电量在180千瓦时以下,电价单价为每千瓦时0.4983元 |
第二档,月用电量在181千瓦时到400千瓦时,电价单价为每千瓦时0.5483元 |
第三档,月用电量在401千瓦时以上,电价单价为每千瓦时0.798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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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二 |
在第一套方案的基础上增加了两项措施,措施一:实行提价过渡,对现行居民电价在每千瓦时0.46元以下的给出一段时间用于电价提价过渡,即不会马上提价。 |
同方案一 |
措施二:实行峰谷电价,高峰时段为8:00—22:00,其余时段为低谷时段 |
月用电量在180千瓦时以下,高峰电价为每千瓦时0.5283元,低谷电价为0.2983元 |
月用电量在181千瓦时到400千万时,高峰电价为每千瓦时0.5783元,低谷电价为0.3483元 |
月用电量在401千瓦时以上,高峰电价为每千瓦时0.8283元,低谷电价为0.5983元。 |
山东 |
方案一 |
按城乡居民每户每月用电量分档,第一档为190度及以下,电价不做调整 |
第二档为190-300度,电价在第一档电量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5分 |
第三档为300度以上,电价在第一档电量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25元。 |
方案二 |
按城乡居民每户每月用电量分档,第一档为220度及以下,电价不做调整 |
第二档220-350度,电价在第一档电量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8分 |
第三档为350度以上,电价在第一档电量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30元。 |
河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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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80%以上居民用户,电量150度,电价不变 |
覆盖95%以上居民用户,电量230度,涨5分 |
电量230度以上,涨3角 |
山西 |
方案一 |
按城乡居民每户每月用电量分档,第一档为140千瓦时及以下(覆盖率86%),电价不做调整,仍执行现行居民生活电价标准(0.477元/千瓦时),三年之内保持基本稳定。 |
第二档为141至230千瓦时(覆盖率96%),电价在第一档电量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5分(电价标准0.527元/千瓦时)。 |
第三档为231千瓦时及以上,电价在第一档电量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30元(电价标准0.777元/千瓦时)。居民电价平均提价水平为每千瓦时电1.5分钱。 |
方案二 |
城乡居民每户每月用电量分档调整为第一档用电量150千瓦时及以下 |
第二档用电量151至240千瓦时 |
第三档用电量241千瓦时及以上,分档电量加价标准仍维持“方案一”水平。居民电价平均提价水平为每千瓦时电1.3分钱。 |
江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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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月用电量低于204度部分,维持现行电价标准 |
居民月用电量在204度至348度之间部分,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 |
居民月用电量高于348度部分,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 |
湖北 |
方案一 |
第一档为0至130千瓦时/户/月,保持现行电价标准不变 |
第二档为131至250千瓦时/户/月,每千瓦时提价0.05元, |
第三档为超过250千瓦时/户/月以上的电量,每千瓦时提价0.30元 |
方案二 |
第一档为0至150千瓦时/户/月,保持现行电价标准不变 |
第二档为151至270千瓦时/户/月,每千瓦时提价0.05元 |
第三档为超过270千瓦时/户/月以上,每千瓦时提价0.30元。 |
天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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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用电量200度及以下,电价每度0.49元,不提价; |
月用电量201~340度,电价每度0.54元,提价0.05元; |
月用电量341度以上,电价每度0.79元,提价0.3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