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昨日发布公告认定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存在倾销,表示相关公司未来应提交相应保证金。
商务部表示,此前调查机关已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及倾销幅度、国内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产业是否受到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认定,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存在倾销,中国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相关规定,商务部表示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自2012年5月9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时,应依据本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
涉及倾销的日本公司和欧盟公司除部分企业外,将分别按照39.2%和37.5%的保证金比率征收保证金。例外的4家公司包括住友金属工业株式会社、神钢特殊钢管株式会社、吐巴塞克斯不锈钢管公司和沙士基达曼内斯曼不锈钢管意大利公司,保证金比率分别为15.8%、14.5%、9.7%和37.5%。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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