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召开的“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意见座谈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表示,新形势下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未来将从细化配套政策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等方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3.9万户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大体相当于工业小型微型企业)抽样调查,受多重因素影响,今年一季度,工业小型微型企业经营状况好或很好的比例仅为21.1%,比去年底下降了1.7个百分点。其中,微型企业经营状况好或很好的比例仅为18.3%,比小型企业还要低7.7个百分点。
“目前,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已刻不容缓。”苗圩说,小型微型企业约占企业总量的97.3%,是我国实体经济的重要基础,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科技创新和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据介绍,《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财税、金融、市场等政策措施。在资金方面,提出逐年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并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中西部地区适当倾斜,今年为141.7亿元;在税收方面,提高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将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政策延长到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等;在政府采购方面,明确各部门年度采购应当安排不低于项目预算总额18%的份额,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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