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我省煤炭销售,拉动煤炭业经济增长,确保煤炭产业稳定发展,昨日零时至9月30日24时,我省将对合法装载我省生产煤炭的货运车辆,实行为期40天的减半收取通行费优惠政策。
昨日零时12分,一辆车牌号为晋MM3xxx的煤炭车辆在通过富县收费站时,工作人员办理审验后,对该车实行减半收取并放行,这是我省首辆实施减半政策的煤炭车辆。据了解,目前为期40天的通行费减半工作已经在全省各个收费站启动。减半收费通行时间为2012年8月22日0时起至9月30日24时止。可享受减半政策的车辆是整车合法装载我省生产煤炭的货运车辆,经核验后减半收取车辆通行费。核验手续包括运输陕西省生产煤炭的货运车辆装载的煤炭是否达到该车核定载重量的80%以上,查看运输煤炭车辆是否超限超载,煤征收稽查路检单(煤管票)有效期,煤管票加盖印章、签发地、卸货地点等信息是否一致等。同时,监控员也会对收费站核验情况进行录像跟踪,抓拍图像。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收费站对减半收取通行费的车辆将按照绿色通道车辆建立一车一档制度,在核验车辆时严格做到双验双签。即,收费员在车辆所持煤管背面进行双人签字确认,并加盖本收费站检验印章,已盖章票据不得在同一收费站重复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