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贤成矿业控制人黄贤优而言,令他焦头烂额的财务危机非但不曾缓解,反而愈演愈烈。
9月5日晚,贤成矿业发布公告,称公司于8月27日收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格尔木市支行(以下简称“格尔木支行”)的《告知函》,为确保该行在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矿业”)存续贷款本息计3.04亿元的信贷资金安全,从创新矿业存放于该行的募集资金账户中强行划扣收回该笔贷款本息。
格尔木支行的这一举动无疑使贤成矿业尚未厘清的债务漏洞雪上加霜。
几个月前,法院冻结了贤成矿业持有的创新矿业全部股权,后者占据了贤成矿业净资产的近八成,总资产的近6成,冻结期限从2012年6月18日至2013年6月17日。
而这一致命打击也让贤成矿业崩于一旦的危局更为严峻,随后,黄贤优与间接控股股东贤成集团之间高达10亿元的债务黑洞也就此曝光。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针对格尔木支行强扣资金,贤成矿业方面回应称,格尔木支行的举动已严重影响创新矿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引发项目建设合作单位和公司合作伙伴的信任危机,严重影响创新矿业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并认为格尔木支行涉嫌严重违规。
各为己利
格尔木支行的突然行动让正值多事之秋的贤成矿业措手不及,而对于试图确保资金安全的格尔木支行而言,如此举动则似乎早有计划。
本报记者了解到,格尔木支行发送给贤成矿业的《告知函》中明确说明,在强行划转时就即时电话告知创新矿业执行董事李晓东及总经理陈高琪,但针对这一细节,双方的说辞则存在明显出入。
贤成矿业方面则回应称,李晓东及陈高琪二人在格尔木支行强行收回创新矿业贷款之前,并未收到该行的正式通知。与此同时,公司保荐方西南证券在相关回函中明确表示,不同意格尔木支行自行划扣募集资金以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的行为。
2011年8月,格尔木支行与创新矿业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84个月。创新矿业随后在2011年8月至10月期间相继收到农发行格尔木支行9360万、1亿、5000万、5640万元的借款。而根据合同约定,该笔借款按季结息,创新矿业于每个季度末均足额按期支付该笔借款的利息,最近一次支付利息则是在今年6月21日,共付息540.5万元。
虽然贤成矿业声称不存在欠息情况,但此前与其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格尔木支行的如此手段则无疑始于贤成矿业尚未结案的“募资遭冻结”。
今年8月24日,广州中院向农发行格尔木支行发出《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以原告广东科汇发展有限公司向广州中院出具担保书提请财产保全申请,冻结创新矿业存放在该行募集资金专管账户中的18547万元募集资金,冻结期间为六个月。
格尔木支行获知此事并在没有受理广州中院冻结事项之前,以其判断相关法院拟冻结创新矿业募集资金将会导致其向创新矿业贷款3亿元的贷款本息存在收回风险为由,强行划扣了上述募集资金,自行决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
而针对格尔木支行寻求自保的强硬之举,贤成矿业已制定两套后续方案,已向青海证监局汇报及反映情况,敦促格尔木支行将募集资金归还创新矿业外,贤成矿业还将启动司法程序提起诉讼。
截至发稿,本报记者未能联系上格尔木支行方面获得最新进展信息。
债务乱象
事实上,格尔木支行的自保举动仅仅是围绕着贤成矿业繁乱如麻的债务乱象的一个插曲。
这家业务领域涵盖矿产资源、天然气、水泥、水电、火电资源的投资、开发,由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省集体工业物资供销处等公司联合成立的股份公司幕后的运营局面也同样屡遭监管层调查。
本报记者了解到,今年7月,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就已向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合计轮候冻结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贤成矿业全部股份,这也是法院对贤成矿业控股股东西宁国新持股发出的第五次冻结令。
而在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被冻结之时,包括其在内的其他贤成矿业实际控制人也屡屡遭到民间贷款和法院的追债。多重压力之下,贤成矿业的股份也连续遭到了深圳、广州、珠海、广西等地多家法院的冻结。
公开资料显示,西宁国新今年有9笔合计4.3亿元的债务被追索,目前仍有3亿元债务处于执行中;贤成集团今年4月至今共有16笔债务被追索,其中10笔已结,仍有6笔合计2.67亿元的债务仍在执行中;黄贤优今年6笔合计2.1亿元的债务目前都在执行中。
对于贤成矿业面临的境况,知情人士称,黄贤优正努力自救,而解救方法之一就是出让贤成矿业母公司贤成集团的股份。目前,黄贤优通过贤成集团间接持有贤成矿业5.0065亿股(包括限售股),占总股本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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