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寒冬仍未见底,地方政府急于出手救市。
当前,煤炭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煤炭供求关系发生急剧变化,煤炭产业正在步入调整期。在此背景下,地方政府出手救市。一方面缓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减免煤炭运费,清理整顿重复收费,另一方面出台煤电互保政策,甚至限制外来煤炭资源入境,地方保护主义抬头。
甘肃以行政干预方式,通过控制铁路运力,减少宁夏和新疆煤炭调入;安徽省政府提出“皖电保皖煤”,本地电厂优先采购当地煤炭;河南省政府要求本地电厂必须采购一定比例本地煤炭。
地方保护已经引起行业管理部门注意。9月19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姜智敏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我们反对采取强制性手段干预市场,如设置关卡减少煤炭外送、对煤炭企业罚款等。政府部门应该尽量用市场化的手段维护市场稳定。
变相拒接省外煤炭
9月20日,一位江苏煤炭贸易商向本报记者讲述他的亲历。“9月1日从新疆发运一批煤到甘肃,兰州铁路局迟迟不接煤。煤炭整整被压了20天。”
由于新疆煤炭外运必经兰新线,当煤炭行至甘肃境内时,兰州铁路局却拒接煤炭。
“地方政府正在变相干预煤炭市场。地方发改委与当地铁路局沟通,以煤炭无法接卸等理由变相限制外省煤炭进入,铁路部门无奈限装、停装。由于地方管制,从陕西榆林到河南煤炭只得用公路运输。”这位贸易商说。另一典型的案例则说明,即便在统一铁路局管辖范围内,拒接煤炭现象依然存在。
五大电力集团驻山西电企一位人士介绍,“由于铁路局管辖范围与行政区划并不一致,山西长治地区铁路段归郑州铁路局管理。然而,郑州铁路局已停装长治及山西其他地区煤炭,河南境内发电企业必须购买一定比例当地煤炭。”
有媒体报道称,河南省政府将火电企业30%发电量作为煤炭购置考核奖励。如果购买当地煤炭不达标的企业,将被扣除1/3的发电量指标。
“这种行政管制已经有3个月时间,且没有松动的迹象。但是,河南本地煤炭售价高于市场价格,煤质、发热量、含硫量均与山西、内蒙煤炭有较大差别。”上述五大电力人士说。
“煤保电”变“电保煤”
当前,尽管煤炭供需关系发生逆转,但是地方维护本地市场的态度和手段极其相似。
煤炭市场紧张时,河南、安徽、贵州等地采取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等方式限制煤炭出省,使本地煤炭优先供应本地,鼓励发电企业增加电煤外采量。
在煤炭经济下行时,地方政府压限铁路、电力企业,以维护当地煤炭产业发展。
2011年7月,河南省政府出台《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该文件出台之时,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正明令禁止地方出台措施限制煤炭流通。
按照管理办法,征收标准为原煤20元/吨,洗选煤30元/吨,焦炭35元/吨。但“对省内工业企业使用煤炭实行临时优惠政策,价格调节基金按上述标准减半征收”。
一年之后,为提高煤炭企业生产积极性,减轻煤炭负担,河南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对省内煤炭生产、经营企业暂缓征收省级价格调节基金”。
在陕西,省政府出手要求“电厂按照电煤供应合同约定接卸国有重点煤矿所供电煤,增加电煤存量。按照市场变化,在省内电煤价格要低于供应外省电煤价格的原则下,双方协商在特殊时期供煤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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