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二的欧盟委员会会议,或许是Viviane Reding经历的最艰难的一次会议。
此前,作为欧盟委员会司法专员,Viviane曾提出一项“要求规定在欧盟范围内的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女性所占的比例到2020年不得低于40%”的提议。
尽管为推进该项提议她做出很多努力,但是反对的声音不少,在本周二决定的最后时刻,该委员会还是决定推迟一个月就该计划投票。欧盟在今年1月公布的相关数据显示,在大型上市公司的董事会职位中,女性所占的比例仅为13.7%。
这或许是男女性别经济差距上的一个缩影。世界经济论坛(WEF)最新发布的《2012年全球性别差距报告》显示,虽然女性在健康和生存、教育程度方面已几乎和男性享有相同的资源和机会,但在经济参与和政治赋权方面仍存在显著差异。
报告称,2012年,被调查的国家中有82个经济平等状况有所改善,但全球平均性别经济差距仅缩小了 60%,政治方面只有20%;而在健康方面的性别差异已缩小了近96%,教育方面缩小了近93%。
差距缩小进展缓慢
这是世界经济论坛第七次发布这项衡量资源和机会在两性之间分配是否均衡的报告。全球性别差距报告主要针对各国家在健康、教育、政治参与和经济平等4个领域,以享有的资源和机会、期待寿命、孕妇死亡率、女性官员数等14个指标为基础,对各国的性别差距缩小能力进行综合评估。
从调查对象国来看,男女最为平等的国家是冰岛,其后为芬兰、挪威等北欧国家;排在最后三名的是乍得、巴基斯坦和也门。中国由于男女出生比例失衡而导致在“健康与生存”这一分指数方面排名倒数第二(132位),在女性劳动力参与方面则得分较高(74%),排名从去年的第61位下降到69位。美国、德国、日本分别为第22位、第13位和第101位。
报告显示,其中芬兰、冰岛、挪威和瑞典等北欧国家的性别差距已经缩小了80%。总排名最后的几个国家仍然需要缩小高达50%的差距,而根据调查,其中大部分国家均未能在过去 7年里将差距缩小5%以上 。
在经济领域尤其如此,包括全球四大经济体:美国、中国、日本和德国,报告反映出接受调查的135个国家中有三分之一国家中女性的经济地位有所改善。但进展缓慢,过去7年来,仅有9个国家缩小10%以上,有75个国家缩小不到5%。
报告共同作者、哈佛大学国际发展中心主任Ricardo Hausmann认为:“在女性入学率高于男性的国家,缩小性别差距的前线已经转移到了致力于让婚后与产后女性,在整个女性群体中保持适当参与经济和政治活动的比例这一方面。”
实际上,本年度全球竞争力指数排名前10的国家中有6个在全球性别差距指数中排名前20。报告共同作者、世界经济论坛妇女领袖与性别平等计划负责人、高级总监Saadia Zahidi女士指出,这表明“解决经济和政治参与领域的性别差距,对于已经致力于缩小男女健康和教育差距的国家而言势在必行,对于那些尚未致力于缩小男女健康和教育差距的国家而言更是迫在眉睫,否则其经济可能会进一步下滑”。
“缩小性别差距并非仅仅是公平性的问题,更是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世界中取得成功和繁荣发展的必经之路。”世界经济论坛创始人兼主席克劳斯?施瓦布指出:“任何国家、地区和机构未来发展的关键都在于吸引人才的能力,未来人才的重要性将超过资本及其他因素。
此前世界银行的一份关于两性平等的报告也发现,在劳动力市场和资源掌控方面的性别歧视将给生产力和收入方面的增长带来负面效应。“如果能根据劳动者的技能分配资源,那么单位生产力将能提高7到18个百分点,这对经济增长和消除贫困具有现实意义。”
缩小差距需要正确政策
企业在员工升职方面是否做到了男女平等?同一公司、同样资历的男性与女性薪酬是否相当?尽管一些国家和地区认同两性资源和机会应该平等,但大多数只是采用顺其自然的态度或者自愿的政策。
以欧盟为例,无论从经济角度来看,还是就商业角度而言,欧盟认为都有必要提高女性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中所占的比例。其也一直试图通过自愿等手段来提高女性董事在上市公司董事会中所占的比例,并且对强制规定女性董事比例持谨慎态度,然而自愿计划并未能有效地改善欧盟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性别结构比例。近些年来,欧盟企业董事会增加女性董事的进展非常缓慢,历年年均增长仅为0.6%。
欧洲工业家圆桌会议今年发表了31家成员企业董事会女性成员人数情况,土耳其工业企业艾卡兹巴西集团女性董事人数仅4%,丹麦马士基公司的女性董事人数也仅4%。欧盟认为,如果按照目前的进展速度,欧盟也许要等40年才能将女董事人数在上市公司董事会中所占比例提高到40%。
实际上,目前欧盟大学男、女毕业生人数的比例分别为41%和59%,也就是说欧盟女性毕业生人数明显高于男性毕业生人数。然而,欧盟目前上市企业董事会性别结构比例表明,女性在企业管理方面的潜力并没有得到充分挖掘和发挥。
可见要想实现两性平等,必须制定相关策略,而不能顺其自然。 “如果有正确的政策,性别差距就会缩小。”上述报告共同作者、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哈斯商学院全球管理学教授S.K.、Angela Chan与Laura Tyson表示,随着一些国家在这一领域的政策尝试,他们应该能够分享一些经验教训,以加快进度。
此前,比利时、法国、意大利、荷兰和西班牙等一些欧盟成员国已经通过相关立法明确规定了女董事在上市公司董事会中所占的比例。法国于2011年1月宣布规定要在1年内将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女董事的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至22%,意大利也通过相关法律要求在2015年前将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女董事的比例由目前的6%提高至33%。其他如丹麦、芬兰、希腊、奥地利等欧盟成员国已经通过相关立法明确规定本国国有企业女董事的比例。
不过,英国、瑞典等欧盟成员国迄今仍没有规定女董事在上市公司董事会中的比例,并且坚决反对欧盟委员会就上市公司董事会女董事比例问题进行立法。欧盟大型企业对欧盟强制规定女董事在上市公司董事会中的比例一直持有异议,不过董事会里有多少女性,这已经成为一些欧洲公司除了考虑欧元区危机之外面临着的另一个棘手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