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墨西哥经济部国际贸易惯例总局函告我驻墨使馆经商处,称其已对我无缝钢管反倾销案做出复审初裁,决定继续对原产自中国的无缝钢管(税号:73041902、73041999、73043906、73043999)进行目前复审行政程序,并按照以下方式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对于价格低于每公吨2317美元的,征收海关进口单价与此参考价之间的差价;征收差价值不得超过每公吨1252美元。
各利害关系方提交评论意见和证据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11月29日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