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试点方案,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山东省钢铁产业淘汰压缩落后产能实施方案》,按照国务院批复的到2015年,全省淘汰炼铁产能2111万吨、炼钢产能2257万吨、全省钢铁产能压缩1000万吨以上、总规模控制在5000万吨的要求,出台了淘汰落后钢铁产能时间表。
2009-2011年,山东省已累计淘汰炼铁产能1333.7万吨、炼钢产能334.3万吨。其中:济钢、莱钢(部分)、张钢、石横特钢、淄博铁鹰、潍坊钢铁、鲁丽钢铁、金顺达钢铁、淄博傅山钢铁、邹平传洋钢铁、淄博钢铁11家企业淘汰炼铁产能953万吨;潍坊钢铁、广富钢铁、烟台钢铁、莱钢(部分)淘汰炼钢产能242万吨;其他钢铁企业淘汰炼铁产能380.7万吨、炼钢产能92.3万吨。
2012年,淘汰泰山钢铁炼铁产能70万吨,淄博南金兆炼钢产能40万吨。2013年,淘汰日钢炼铁产能300万吨,日钢、齐鲁特钢、山东闽源、淄博恒顺、淄博傅山钢铁、邹平传洋钢铁、淄博钢铁7家企业炼钢产能585万吨。2014-2015年,淘汰日钢炼铁产能410万吨,济钢、日钢、石横特钢3家企业炼钢产能809万吨。同时,结合青钢搬迁和日照钢铁精品基地建设,2015年前,淘汰青钢360万吨炼铁产能、330万吨炼钢产能,淘汰莱钢350万吨炼铁产能、440万吨炼钢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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