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持续报道的“雅化集团收购凯达化工疑云”终获回应:重庆产权交易所紧急撤下泸州发展树脂有限公司(下称泸州树脂)转让凯达化工22.43%股权的挂牌公告;而雅化集团也在24日公告澄清,称其此前收购凯达化工是合法、有效的,但同时也承认,泸州树脂此番挂牌转让凯达化工公告的“部分资料未更新”,存在“损害公司合法权益”的情况。但客观而言,雅化集团的澄清仍有“避重就轻”之嫌:其此前与泸州树脂私买私卖凯达化工股权,明显违反国资转让法规,法律效应存疑。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23日公告,因转让方(泸州树脂)提供的部分资料有误,于11月20日挂牌转让的凯达化工22.4262%股权项目现终结挂牌。24日,雅化集团刊发澄清公告确认:公司2012年7月收购凯达化工时“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及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瑕疵,合法有效”。
雅化集团澄清公告称,泸州树脂为国有控股企业。由此,泸州树脂所持凯达化工应为国有股权。按相应法规,国有股权转让须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交易。而此次,雅化集团为其7月收购凯达化工股权的合规性“叫屈”,核心是以“有泸州树脂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据,但该交易确未通过产交所,此前是否上报了相关国资监管部门?此后又是否履行过审批程序?皆不得而知。
记者采访多位资深法律人士,均表示上述转让属“私买私卖”,明显违反国资转让相关法规,原转让协议应予撤销,由泸州树脂再次挂牌,公开转让。
此外,或可一提的是,雅化集团披露泸州树脂股权结构为: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持股51%,泸州北方科技有限公司为民营企业、持股49%。
但记者查阅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网站时发现,其新闻中心栏目亦将泸州北方科技有限公司列同子公司进行报道,不知背后又有何隐情?
雅化集团在澄清公告中提供了泸州树脂就该事项的有关说明:称此次挂牌公告是“为完善其内部程序”,挂牌信息有误属于“部分资料未及时更新”。而雅化集团在知晓后“及时进行了交涉,促使其妥善处理”。显然,按上述法规,泸州树脂想完善的并非“内部程序”,乃是篡改违法劣迹;其挂牌信息中关于凯达化工的工商登记、股东信息更不是“没有更新”,而是刻意造假。
而记者从工商部门调取凯达化工历史信息,未发现挂牌公告所披露的股权结构表。
2006年12月14日,凯达化工设立初的股权结构为:泸州市江阳化工厂持股39%、泸州发展民爆炸药有限公司持股19%、泸州横江化工有限公司持股19%、四川南红化工有限公司持股19%、饶安全持股4%。
此后,记者一一核对凯达化工每次股权变更信息,发现“泸州树脂”首次出现是在2010年12月30日,当时股权结构为:江阳化工厂持股28%、泸州树脂持股19%、横江化工持股19%、南红化工持股18.01%、雅化集团11.98%、饶安全持股4%。此时,雅化集团已入股凯达化工,此后持股一直未变,至今年7月发起全面收购。
但最新的挂牌公告披露的凯达化工股权结构却为:江阳化工厂持股39%、泸州树脂持股22.42%、南红化工持股19%、横江化工持股19%、饶安全持股0.57%。其中并无雅化集团。
此外,核对股权变更历史,或还有一处值得注意。
雅化集团曾公告,2010年7月向王贵金、杨仲华、雷政权、徐州四人收购凯达化工11.98%股权。但凯达化工股权变更信息却显示,雅化集团2010年10月15日才首次出现在股东榜,其所持股权或来自两家法人股东。具体来看,雅化入股前,凯达化工股权结构与其2006年12月14日初设时相同。入股后,雅化集团持有11.98%,而相应的江阳化工厂减少了11%股权、南红化工减少了0.98%股权。雅化获得股权是否来自它们?这与公司公告相出入的背后,又藏着什么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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