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收购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月3日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五阳煤矿工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受让五阳煤矿工会持有的山西潞安环能五阳弘峰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峰焦化”或“该公司”)15.391%股权。本次股权转让经公司第三届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中威正信资产评估公司2012120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为定价依据,作价4,723.43万元。同时,本次股权转让行为和转让价格分别获得山西省国资委晋国资产权函20123号文件和2012738号文件核准。
弘峰焦化注册资本为23,1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6,240万元,持股比例为70.303%;五阳煤矿工会出资3,555.3万元,持股比例为15.391%;长治市鑫源祥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100万元,持股比例为9.091%;潞安五阳广源实业公司出资1,204.7万元,持股比例为5.215%。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该公司的股权比例变更为:公司持股85.694%,长治市鑫源祥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股9.091%,潞安五阳广源实业公司持股5.215%。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601699股票简称:潞安环能公告编号:2012-022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潞安环能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山西潞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相关公告已刊登在2012年10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现山西潞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潞安焦化”)已取得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同意批复(晋国资改革函[2012]812号),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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