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获悉,安徽省拟出台《加强矿产资源配置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后,凡是国家紧缺矿种的勘查开发项目,或在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规划矿区、整装勘查区内,相关矿业权人圈而不探、占而不采的,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将依法处罚,直至注销其矿业权。
《意见》对加强对地质勘查项目管理提出以下要求:重点勘查项目探矿权人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工作进度,及时提交地质勘查报告;承担重点勘查项目的地勘单位要建立首席专家制度,对重点勘查项目地勘查质量负总责;重点勘查项目所在地政府要维护勘查环境。
《意见》指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探矿权人资金投入、工作进展和勘查质量等方面的管理,并结合矿业权年检工作实施督查。